白人叫德安哈德森,黑人叫麦克霍金,两个人都有入室盗窃的前科,身高也超过了180厘米,符合我推理出的所有线索。但这两个人中的哪一个,才会是真正的凶手呢?
我站了起来,刚刚的推理为我排除了很多嫌疑人,我接下来需要继续寻找线索,最好是决定性的线索。
我走上了二楼,站在那摊血泊前,这里一定有线索,我的第六感一向非常准。就在我仔仔细细地观察着这摊血泊时,李维斯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李维斯站在那滩血泊上,他默默地看着我,周围的一切暗了下来,在我的视线里,只剩下了李维斯和那摊血泊。
“想一下,如果你是凶手,如果你在这里杀了人,那么当你走过去的时候,会留下什么?”
李维斯看着我,我思考了一会儿,举起了自己的手,做出手枪的形状,向面前的李维斯开了一枪。和我想象的一样,李维斯被一颗无形的子弹射穿了脑袋,倒在了地板上。
鲜血从李维斯的后脑渗出,如果我在这时走过去的话,会留下什么?我试着做过了那些渗出的鲜血,发现几个巨大的脚印遗留在了地板上。
“知道了吗?这就是会留下的后果,如果凶手在进入房间之前杀了户主的话,地板上不可能一个脚印都没有,鲜血几乎覆盖了整整一层的地板,户主的房间前也有鲜血。
所以,如果凶手在进入房间之前杀了他们,地板上不可能没有任何的脚印。但是,现在就真的一点脚印都没有,对这件事情,你有没有任何想法?”
李维斯出现在了我的身边,他看着面前自己的尸体,鲜血在这时流到了我的脚边,我到这个时候才突然意识到,一个人身体里的鲜血如果都流失的话,那会是一个巨大的量。
“这代表,凶手是在户主出来之前,就进入了户主的房间。在他们面前拿走了所有的东西,然后他们带到了这里,最后开枪打死了他们?”
我转头看向了李维斯,他笑着点了点头,眨眼间,所有的一切恢复正常,我还是站在原来的位置上,面前的血泊覆盖了整整一层的地板。
这是一个关键性的线索,如果凶手能够潜入户主的房间,并且在他们的面前偷走那么多的东西,也就代表了他肯定很熟悉这里的布置,否则他不可能这么熟练地进入这里。
凶手知道户主的作息习惯,并且知道他们家的摄像头在哪里,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能够不让摄像头拍到,还知道他们有钱的东西都藏在了哪里。
这个凶手,可能是户主的熟人。至少也是经常来到附近的人,否则不可能做到这些事情。而且最大的疑点是,在户主一家发现小偷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大喊救命,也没有按下床边的报警铃。
户主应该是认识小偷的,在睡梦中看见后者
的时候,只是觉得奇怪,而不是去按下报警铃。但是,户主到底拥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能够让凶手宁可杀了他们,也必须要得到的。
对于我来说,这一切似乎都是一个谜,我必须要找到更多的证据,让我能够知道真相。我走进了户主的房间,里面的一切都非常正常,并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