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咧开嘴,脸颊显出两个细小的酒窝来,一双眼睛眯的像月牙,可爱极了。

“好啊好啊,姑娘,就做你上次做过的‘曲颈向天歌’,我最爱吃了。”

姚珊语囧了,她倒是忘记了,冯蘅不光会做菜,还能做出极品美味,给每道菜起一个极富诗意的名字。冯蘅到底是一个极浪漫的人啊,可是姚珊语看了看自己的手,她不会怎么办?

“既然你这么喜欢吃,何不自己来做,姑娘我也可以轻松轻松。”

平安立刻嘟了嘴巴,怨道:“我倒是想啊,可是我笨手笨脚的,哪里比得上姑娘心灵手巧。明明我们放的是一样的作料,出来的菜味道却差那么多。”

姚珊语咳嗽一声,她想,她应该安慰一下平安,现在来了个和平安一样不会做菜的姚珊语,她们俩半斤对八两,谁也不用自卑了。

“姑娘,怎么咳嗽起来了,昨晚上睡觉着凉了?”

平安立刻上前摸了摸姚珊语的额头,姚珊语见她关切的样子,说道:“没有,嗓子有些痒而已。好了,我们出去吧,看看你做的早饭,好看的小说:。”

姚珊语终于将衣服穿好,又透过模糊的铜镜大致看了一下冯蘅的身材长相,长相不是很清楚,可是裹了这么多层衣服还能显出苗条小巧的身材,可见冯蘅是真的很瘦。

平安的手艺可以与姚珊语媲美,做的饭不说多好吃,却也能入口,勉勉强强算得上是家常菜。没有极品美味,姚珊语吃的就比较淑女了。慢条斯理的将面前的粥喝完,姚珊语拿手绢擦了擦嘴巴。

刚来第一天,姚珊语想先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遂问平安:“等会我在屋里随便走走,你要出去吗?”

姚珊语记得平安在家里圈养了一些鸡鸭,菜园子里也种了当时节的菜蔬,可供每日饭食自给自足。只是杭州城里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个大的集会,平常她们住的这里人烟稀少,好容易等到庙会的日子,平安都会兴致勃勃的叫上冯蘅,两个女孩兴致盎然地逛街买东西。

平安掰着指头向姚珊语演示:“昨儿个是十五,今天十六,正好是城里一个月一次的集会。姑娘昨儿还跟我说要一起去的,怎么今儿就变卦了?”

姚珊语立刻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微微捏了裙角站起身来,说道:“我倒是忘了。行,你先把这里收拾一下,我去房里拿点东西。”

冯蘅跟平安每次上街都是女扮男装,只因她长得太过美貌,两个女孩子孤身在人龙混杂的地方,难免会被登徒子之流觊觎。幸而冯蘅女扮男装已经习惯了,说话做事倒有几分男子的样儿,不至于让路上的人一眼就认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