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他,潜在的问题太多,隐患也太大,她不想自己有朝一日会陷入那么艰难的境地,所以,还不如一开始就杜绝它,不让它发生了。
“二勇哥,你也知道,我爹就只有我这么一个闺女,所以,我不打算嫁人了,将来要招赘一个丈夫,就住我们家,所以……”
她把手里的包袱又递了过去:“这红狐狸皮罕见稀有,一定很贵重,还是留着送给未来的嫂子吧!”
张二勇在听到她说不嫁人,要招赘丈夫的时候,差点儿就脱口而出,‘我入赘。’
但是,想想他那日渐苍老的爹,那个负债累累的家,他还是没能把话说出口,心里却苦的跟吃了黄连似的。
她是他有生以来喜欢的第一个姑娘,很喜欢很喜欢,只要想到她,他的心里都是甜的,恨不得成天跟她呆在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就静静的看着她,对他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然而,他爹娘是不会让他去做上门女婿的,家里还负债累累,他也不能一走了之啊!
张二勇痛快的握住了拳头,在她把包袱递过来的时候,艰难的摇了摇头:“这是我专门儿给你硝的,你留着吧。”说完,低着头大步离开了,像逃跑似的!
沈若兰望着他的背影,微微叹了口气。
他喜欢她,她对他又何尝没有好感呢?
从第一次见面起,他就慷慨无私的帮助她,在那些从县城返回的夜晚,他一次次的送她回家,救过她的性命,在她遇到危险时,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来站在她的前面,义无反顾的替她遮风挡雨……
她不是铁石心肠,他的好她怎会感知不到呢?
只可惜,因为他的家庭,她跟他注定是有缘无份罢!
对上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张二勇的脸红得更厉害了,下意识的想要避开她那探究的眼神,忽然又想起他爹说的话。
‘男人就该有个爷们样,就该脸皮厚些,主动些……’
想到这儿,他鼓足了勇气,定定的看着她,像背书似的,语速极快的说,“若兰,往后我指定使劲儿挣钱,不管你稀罕啥,我都想办法给你买回来!”
说完,他像是用光了所有的勇气似的,大踏步的逃走了。
可能是由于心里慌乱,也没看脚下,没走几步,一脚踩在一块冰雪路面上,脚下‘哧溜’一滑,高大的身躯‘咕咚’一声跌倒在地上,摔了个仰面朝天。
“啊哈哈哈哈哈哈……”
街上的行人看到这幅场景,都哈哈大笑起来,沈若兰也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也跟着笑起来。
张二勇手忙脚乱的爬起身,脸上臊得通红,跟煮熟了的虾子似的,沮丧得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真倒霉,好容易鼓足勇气跟她表白了,结果出了这么大的糗,这下子,里子面子都丢没了,她一定会笑话他吧!
哎,丢人啊!
他红着脸,都不敢往她那看了,起身后低着头就要走开,却不妨,一双粉色的鞋子突然停在面前。
熟悉的样式,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感觉。
张二勇抬起头,一眼就看见笑意妍妍的她,此时,她正拿着块干净的帕子,示意让他擦擦呢。
张二勇红着脸,尴尬的接过帕子,低下头擦拭自己的手掌,忽然,对面的女孩儿轻轻的说:“二勇哥,你该不会是喜欢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