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穿成炮灰他妈 情书 1653 字 2024-04-23

这么看,这俩还挺像父女俩的……

孟昱然很心塞。

这样的结果,陆明哲倒是很满意。

说到底,他总是给林姥姥留下好印象,多半也是因为他小叔叔。

比起林家任何一个人,最有话语权的,显然就是林萍女士!

他从第一次见面,就发现,和这样的家庭相处,又温馨又轻松自在,如果小叔叔能顺利入赘……咳,能跟林家的人成为一家人,似乎挺不错的。

两人回去的时候,陆明哲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了……

这时,耳边一声惊叫:“哎?!”

正在开车的陆寻,突然摸出一个首饰盒,一脸的懊恼:“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这是他原本问了周特助的意见,拿来表白用的……

当然,最后他这个表白有点讨打就对了。

陆明哲好奇:“什么东西?”

这么大一盒子,也不像是戒指。

要真是戒指,他才真是服了他小叔叔了……

只不过,他要真有那魄力,还用等到现在?

本文的五十章前就搞定了!

陆寻还挺为自己的心意洋洋得意的,闻言,就把盒子递给他:“你看看,这可是人家的镇店之宝,我花了不少钱的。”

说话间,陆明哲已经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只——

狗!

陆明哲:“……”

神特么狗!

你拿着一只狗去送人菇凉?

人菇凉能把你揍成狗头好吗!

“这是新疆的和田玉,市场价每克都炒上好几千了,这样大小的,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我托了点儿关系,人家拿来当镇店之宝,是不肯卖的。”

陆寻一边开着车,完全没有察觉到来自于自家侄子的一阵诡异的气氛:“人家不是说吗,送人玉,代表珍重的意思。”

陆明哲看着手上的这只“狗”,觉得有些一言难尽。

打开盒子前,他还设想过,即便不是戒指,送个手链或者项链也成……

没想到,还真是出人意料!

“你觉得,送这个合适吗?”

陆明哲有些艰难地看向他小叔叔。

“挺好的呀,还能保保值。”

好个p!

他差点爆粗。

少年头疼地揉了揉额角,然后真诚地对他的小叔叔道:“我觉得,这个最好婚后再送,相信我。”

买都买了,还能不废物利用?

拿来讨人欢心还是很k的……

陆明哲现在有些庆幸小叔叔今天忘了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