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看,这俩还挺像父女俩的……
孟昱然很心塞。
这样的结果,陆明哲倒是很满意。
说到底,他总是给林姥姥留下好印象,多半也是因为他小叔叔。
比起林家任何一个人,最有话语权的,显然就是林萍女士!
他从第一次见面,就发现,和这样的家庭相处,又温馨又轻松自在,如果小叔叔能顺利入赘……咳,能跟林家的人成为一家人,似乎挺不错的。
两人回去的时候,陆明哲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了……
这时,耳边一声惊叫:“哎?!”
正在开车的陆寻,突然摸出一个首饰盒,一脸的懊恼:“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这是他原本问了周特助的意见,拿来表白用的……
当然,最后他这个表白有点讨打就对了。
陆明哲好奇:“什么东西?”
这么大一盒子,也不像是戒指。
要真是戒指,他才真是服了他小叔叔了……
只不过,他要真有那魄力,还用等到现在?
本文的五十章前就搞定了!
陆寻还挺为自己的心意洋洋得意的,闻言,就把盒子递给他:“你看看,这可是人家的镇店之宝,我花了不少钱的。”
说话间,陆明哲已经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只——
狗!
陆明哲:“……”
神特么狗!
你拿着一只狗去送人菇凉?
人菇凉能把你揍成狗头好吗!
“这是新疆的和田玉,市场价每克都炒上好几千了,这样大小的,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我托了点儿关系,人家拿来当镇店之宝,是不肯卖的。”
陆寻一边开着车,完全没有察觉到来自于自家侄子的一阵诡异的气氛:“人家不是说吗,送人玉,代表珍重的意思。”
陆明哲看着手上的这只“狗”,觉得有些一言难尽。
打开盒子前,他还设想过,即便不是戒指,送个手链或者项链也成……
没想到,还真是出人意料!
“你觉得,送这个合适吗?”
陆明哲有些艰难地看向他小叔叔。
“挺好的呀,还能保保值。”
好个p!
他差点爆粗。
少年头疼地揉了揉额角,然后真诚地对他的小叔叔道:“我觉得,这个最好婚后再送,相信我。”
买都买了,还能不废物利用?
拿来讨人欢心还是很k的……
陆明哲现在有些庆幸小叔叔今天忘了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