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吃完,有再多的肉都不够吃的。”
他也是有打算的:“爸,你看是不是先割一半给大伯?他帮了我们不少忙。”
要不是他,过继没有那么顺利的,就是前头,他也关照过李石不少。
李二叔点头:“要的要的。”
刘婶就利索地切了一半送过去,不过她也是有私心的,特意挑了比较瘦的那一半。
周恒看了有点哭笑不得,现在大家都认为肥肉才是最好的,有油水,瘦肉没油,还柴,跟后市相反。
原先肥肉他是不怎么吃得,吃了一段时间没油水、没滋味的粗粮之后,他现在的心头好是五花,一定要有肥肉和瘦肉的那种。
因着在外没有克扣着嘴,这一个月他可没有亏待自己,差不多天天都有肉吃,现在看着还是那么瘦,脸色是好了不少的,最起码没有原先那么蜡黄。
周恒先去了某个特区,在那里转了一圈,把他剩下的那些钱都花了个七七八八,除了特意留的一点车费,还有周转,钱都花了出去,然后又坐着火车去了北方。
火车咣啷哐啷的前进,怀抱着期望,也不觉得辛苦了。
他第一个先去的地方不是首都,而是他记忆中的小城,他兜兜转转的转了几次车,才到了他自小长大的小镇,他找到了那条熟悉的街道,看到了一些熟悉或陌生的人影,他到了他家的位置,这不是他的家,这里也没有他爸妈,没有周家一家人,他问了附近的人,问这里有没有一家姓周的,来这里寻亲。
问了好几个都摇头,周恒怅然若失,又觉得意料之中,这毕竟是平行世界,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有一点点的不一样,结果就会大不相同。
这里没有他爸妈也不奇怪,只是这个小城他还是很熟悉的,他怀念的走了一圈,他自小在这街道长大,等到他真的长大了,小镇也面目全非,印象中的小镇那里有这么破旧?
他还在这里出手了一些潮流的衣服,不多,却很受欢迎,也让他多了一点信心,他从前可没有干过这种事,他这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啊。
首都有很多人穿着潮流的服饰,烫着时尚的卷发,街边街角摆摊的人不在少数。
他找到了商业街,先打探了他那些货物的行情,然后就挑了一个地方摆了一块粗布,就开始销售了。
他带来的都是最新的潮流款式,跟着电影的时尚来的,喇叭裤□□镜等等,还有手表、翻录磁带,这些都是稀罕玩意,价格高,但不少人都心动,一咬牙就买了,自己用或者送人都很体面。
他就摆了两天,他手里的那些东西就卖了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