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锦摇摇头,从怀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塞给千寻。
“大小姐,这个是阿锦存下的钱,都给你。”
千寻愣了下,连忙又塞回去,“阿锦,我怎么可以要你的钱?再说了,我有钱,真的。”千寻指指她身上的衣服,别看款式简单,可都是某大牌出产,价格不菲,明辰给她买的衣裙,都是贵得咋舌的。
能穿这么好衣服的人,肯定也是有钱的,不是么?
阿锦摇摇头,“大小姐,这是阿锦的一点心意,阿锦吃住在总统府,有钱也没处花,根本用不到钱的。”
“不行,那也是你辛苦赚来的。”千寻坚决拒绝,没有人知道她们这帮佣人,在宁姿手底下过的是什么日子,待遇是好,却要遭受非人的折磨。
最终,千寻也没有要,拎着包包跑得比兔子还快。
阿锦也只得无奈的收起。
好吧,就先留着,等大小姐用到的时候来拿也可以。
好吧,这个小家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更没有一样值得她带走的,就连那个相框,她都觉得恶寒,要不是因为她生了自己……
合上门,千寻抬头看了水池上方,忽然从楼梯拐角处拖来了一把楼梯,然后快速的在天花板上安了两个苍蝇般大小的监控监听设备。
这倒要感谢宁姿的审美。
原先的天花板是纯白,如今是仿波斯人一样的花纹,七彩的花纹里多出两只苍蝇,谁都不会注意到。
她的设备是自己改装出来的,世上独一份,所以,不会有人怀疑。
等把楼梯恢复到原位,全程仅用时79秒,可谓快速。
做完这一切,千寻又偷偷溜去厨房,在正在熬的银耳汤里加了点作料,她刚刚听到魏雪吩咐厨房给司尔千熬制冰糖银耳,便来个即兴表演。
也算收点小利息。
从小到大,她这个嫡长女没少吃她的苦头,要么就是没得吃的,要么就是食物里有蟑螂有苍蝇有蚊子有石头,这些都是好的了,偶尔还有司尔千加的药,往往这个时候,她都会拉得虚脱,躺个几天几夜下不了床。
如今她只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放了点可以让她浑身奇痒,但却找不出原因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