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面的骑兵,高举重盾,手拿长剑,带着密不透风只留两只眼睛的头盔,从侧面观察。后面的骑兵手握四米长的骑枪,随时准备透过重盾,刺向黑色剑士。
骑兵大队长的声音,透过厚实的头盔传了出来:“杀了他。”
安德烈回头看了保罗一眼,那个眼神告诉保罗,他想要的马,别想了。
提剑飞空一个横扫,将厚厚的重盾砸的变形,骑兵也从马背上飞落,砸中后面手握骑枪的骑兵,竖劈、横扫、斜斩,三个最简单的动作,但却异常的淋漓干脆。霎时间,骑兵的阵型混乱了,卡莉亚、保罗、奥布里挥舞着佩剑,带着余下的佣兵,从阵型的豁口出,厮杀进去.......
和墨菲交战中的罗斯,用眼睛的余光瞟了一下战场,又是那个该死的黑色剑士。
本以为死定的人,如今不但生龙活虎,还能和自己势均力敌。而那个黑色剑士,连斗气外放都做不到,但却有用如此巨大的肉体力量,简直骇人听闻。
洛克菲克只借三百骑给自己追击敌人,因为他另有任务,而罗斯自己,也认为足够了。突袭战虽然自己损失惨重,但也摸清了这群佣兵的大体实力,除了黑色剑士,其他人根本不足为虑。
超重骑兵,人与马都身披重甲,战场之上,是弓弩兵的克星,冲锋的不二之选,普通骑射手的箭矢,根本无法穿透重骑兵的锁甲,而破甲箭的价格又极其昂贵,只能小范围装配几只。崎岖山路,重骑兵根本摆不开冲锋阵势,如果摆开阵势,重骑兵分成三排,一个冲锋,就可以撕裂任何步兵的防线,就连传奇佣兵也无法阻挡这股钢铁洪流。
佣兵与骑兵相互厮杀,战损比由10:1,慢慢的拉平。
终于受不了这个战损的骑兵大队长,一声狂吼:“撤!”
保罗等人松了口气,纷纷停下动作,这群该死的重骑兵终于撤了。
罗斯和墨菲拉开距离,看了一眼冲向自己的黑色剑士:“我记住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