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哥的心思最近一直都在葛晴身上。
他已经约了她三次了,每次都遇到了硬钉子——绝对的硬钉子,硬邦邦地,毫无转圜的余地,她拒绝时那僵硬的口气,让他知道当初以为她请自己吃饭是对自己献殷勤,这样的想法实在是太可笑了。
可是越是追不上,他就越是惦记,原本他不过就是想摘朵鲜花玩玩,现在因为实在攻不下,反而不服气起来,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丫头片子,穷得只有两件衣服一双鞋,有什么难攻下的?
不就是花点儿钱,用点儿心思的事情吗?
他先是给她买了一双靴子和手套,洗车行里每天都要用的必备品,她来上班时,自己瞅着没人注意,塞到她面前,她只看了一眼,就冷冰冰地说了句:“干嘛?”
“送你的。”
“干嘛送我?”
“我看你现在戴的都要磨坏了——”
“我不要别人的东西。”她干脆地说,转身就去干活了。
他没气馁,女人嘛,尤其是穷养大的,哪有用东西攻不下的?他第二天下班之后,去批发市场的金银首饰柜台,狠了狠心,一咬牙花了一千多块买了个小金链子,转天就递到了葛晴面前,金灿灿地,连他自己都觉得看上去气派极了。
葛晴瞅了一眼,就在武哥以为会博得美人一笑时,眼前的少女却皱紧了眉头,红嘟嘟的嘴唇绷成了一条难以想象的弧线,脸色雪白,连鼻翼都在颤抖,那气恨交加的样子,让武哥几乎以为自己放在她面前的,不是一条好看的金项链,而是剧毒的毒/药。
“不喜欢吗?”武哥奇怪地问,想当初自己送给自己媳妇儿的就是跟这个差不多款式的,现在媳妇儿都娶到手儿六七年了,娃娃都生出来两个,这一套怎么在这个小姑娘面前就不灵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