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臻这衣服穿过两次,一是他冠礼那天,二是我登基那天。
据说我登基那天,我的爪子还不懂得安分守己,不知道怎么就撕了他的袍裾,露出底下的亵裤。当时,看着明臻黑得没有血色的脸,看着文武百官憋得内伤的脸,我以为明臻这辈子都不会再穿这一件耻辱性的衣服。
而他无端端拿出来穿,我有不好的预感。
虽然袍子上已经找不到当年撕裂的口子,但是——明臻好过分哦,那么多年,身材还是没有变!我登基的龙袍,早就穿不下了!
摄政王明臻,就仿佛矗立在北山山谷上面的丰碑,在这里已经站了几千年,眺望着一望无际的玉米地。粗犷粗广的玉米地,以及沉甸甸的摄政王,总之非常不和谐。
我不再看任何一个人,从明臻的身后走到他的前面,直接扶长春的手上车:
“司南呢?”
“司大人早走了。”
“长春,帮朕带两麻袋玉米回去,等朕烤着吃。”
马车是名匠小鲁班的,马车的车厢是打造巨轮的木头,刷过油泡过水,百年不腐,马车的底盘是南海的生铁,工匠大师鲁班传人所炼,炉火纯青。车顶晃眼的东海珠,我不止一次都冒生抠出来的冲动。这样的一辆马车,能够让帝都的所有乞丐吃上好几年的白米饭。
明臻一身亲王礼袍,清新干净,完全不像是连夜赶了山路。他就好像从天而降的神佛,穿越了整个时空,来到了我的跟前。他没有一点见面的喜悦,切冰入肤的话不留我一点幻想:“我不是已经警告过你,不许同司侍郎混?”
我床气腾腾的:“我喜欢!”
他说:“看着我,再说一遍。”
明臻低低的声音,不带着任何的情绪。
但是我已经感觉压着整一座泰山!
“我喜欢。”
声音轻得连我自己都唾弃自己没有勇气。
作为一个皇帝,我真的怂到家了!
我的声音突然就从嘴巴里面溜了出来:“我喜欢,我喜欢,我就是喜欢同司南一起混,又怎么样?我喜欢,我喜欢,我就是喜欢!”
虽然我无能,但是,我毕竟还是我爹册封的皇帝,名正言顺。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能听见自己砰砰砰的心跳声。
忤逆摄政王明臻,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明臻那双浅褐色浅淡的眼睛,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空灵和疲惫,扫过我的脸上,说:“皇上,你是喜欢上司侍郎?”
明臻的语气冷入了心底。
我脑袋都冷得发麻了:“我只是想出宫逛逛,刚好遇到司南,就跟着他出来了。”
立刻,“嘭”的一声。
门就在我的后脑勺后震动了一下。
明臻的手,正放在门页上面,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皇上,不要同我作对!好好的回答我,喜欢,还是不喜欢?”他的心情已经差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