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这样大的明珠,可不是寻常财物可比,譬如天使黄三在宫中过了大半辈子,什么宝物没有见过?当收到安国县公赏赐的明珠时,之所以那么激动,是因为他知道其价值。
一枚那样的明珠,换成财物足可以在神都购买一所宅院,占地能有四五六亩之大,且方位还不是离皇城太远,别的不说,至少比狄仁杰的府邸要近得多,其价值可想而知。
而今,安国县公赐予艳娘两枚明珠,那么就是神都的两所宅院,若换做是扬州城,得折算多少钱财?
艳娘虽是风尘女子,对朝堂之上的蝇营狗苟并不了解,可出自风尘中,最不缺的就是见识和眼光。
她一眼就看出明珠的价值,想据为己有,可又想起那些私底下的传说,宝物虽好,可也要有命使用,不得不咬牙舍弃贪婪的心,一个劲地摇头,不肯接受公爷的厚赐。
赵无敌见艳娘不要明珠,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惯会察言观色的郑刺史一见,暗叫一声不好,连忙冷脸呵斥道:“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艳娘,汝不过一贱籍女,公爷赐你明珠,是何等的荣幸,还不快谢过公爷!”
艳娘也不笨,听弦歌而闻知音,立马就明白了郑刺史的意思,将其间的厉害关系给理顺。
她盈盈拜倒,对安国县公千恩万谢,祝公爷公侯万代,子孙满堂,得享人世间的富贵荣华……
赵无敌将明珠放在艳娘手中,也懒得理会她的喋喋不休,伸手将文书递给了梅吟雪,轻笑道:“梅娘子,这是你的乐籍文书,今交于你手,扬州刺史正好在当面,明日本公让人陪你去衙门走一趟,给你改籍。
从今往后,你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天下之大,你尽可去的。是想回乡……”
赵无敌想到梅吟雪是犯官之女,自幼蒙难,家人除了被弃市者以外,差不多都被打入贱籍遭人发卖亦或是流放千万里之外。此事已过去了差不多十多年,大多数人想来已不在人世,就算是有那运气好的,苟延残喘到如今,可天南海北,又该去何处寻找?
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星乐从对梅吟雪的态度变化太大了,从初见时的凶巴巴到后来的引为知己,再到现在的难舍难分,让赵无敌一时之间还真有那么点不适应。
他乜了梅吟雪一眼,只见她眼神清澈而娴静,看不出丝毫耍心机的模样。
也亏得星乐能想得周全,对梅吟雪的遭遇同情,不忍见一个好女子沦落风尘,在污泥中渐渐腐朽,但也没忘记内外有别,亲疏远近。
她的意思是将梅吟雪救出牢笼地,在公爵府中充当一名乐师,反正公爵府中也不缺她那一口食物,就当是做了善事,积下福荫。
不过,也就是这样了,想再进一步,给叔叔师父做一名侍妾,哼哼,门都没有。
“啊哟喂,好说好说,奴家将吟雪的身份文籍都拿来了,日后她就是公爷的人。”重新洗涮干净的艳娘及时的出现,手里捏着一迭文书高声喊道。
她受了康大王一番恫吓,再经过郑刺史的指点,以她在烟花之地打滚了数十年、看过多少形形色色的客人,还有什么好赖话听不出来?
今夜梅吟雪的离开已是板上钉钉,无法改变,她舍不舍得一点都不重要。
她若不肯,咬牙坚持,瞧康都尉和郑刺史一唱一和的意思,估摸着将设个圈套行那栽赃的勾当,将她给打入牢狱,到时候生与死还不是他们的一念之间?
到了那时,可谓是人财两空,就连自家的性命都将不保。常言道“胳膊拧不过大腿”,她一个风尘中的老妇人,卑贱如尘土,却不识时务与公爷对抗,又是何苦来哉!
艳娘想通了,主动将梅吟雪当日的文契给找了出来,不仅如此,就连平日里伺候梅吟雪的两个小婢的文契都搁在一起,一路小跑着给送到安国县公的案前,陪着笑脸请他老人家笑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