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我找一个人,我的同伴!”
我手嘴并用,一边说着,一边忙着比划这告诉她们有一个跟我穿着一样的人她们见过没有。
可是这些女人皱着眉头,显然是看不懂我的比划,她们呆立在原地,从她们的表情来看,一定是在问我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吧。说话又听不懂,我只好使尽全身的演技,手舞足蹈的也就是告诉她们我在找人,我又抬腿,有吐舌头的,她们傻傻地看着我,竟然笑出声来。
“喂,别笑啊,姐姐们!”
逼得我都说母语了,这张臭嘴,僵硬的舌头,让我连正常地母语都不能清楚地发音。这下她们更是笑得前俯后仰,这时就看见不远处的灌木从中一阵抖动,随后就钻出来几个身穿毛皮衣服的汉子。
“哦,这下好了。”
我长叹了一口气,并且第一次对自己的演技产生了巨大的怀疑,真的,我以前还以为我是被埋没的演员呢!不过我现在醒悟了,这几个小妹妹,谢谢你们啊!
那几个壮汉径直地扑了过来,我后退几步,伸手作投降状,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看懂。
这几个壮汉也是话唠,为首的更是哇啦哇啦地对我说了半天,特么的我能听懂你们的屁话嘛!可是我不敢说出口,他们一定是在试探我,所以我不说话,愣愣地看着他说得一大堆。
这期间我最大的发现就是这个滚蛋手里拿着的是我从河里捞出来的骑枪,“好家伙,原来在这里!”我呵呵一笑,接下来就是听这小偷滔滔不绝。
也许是他说累了,他接着回过头去跟那五个姑娘轻声细语了几句,那五个臭娘们,看着这个灰头土脸的臭小子那迷妹的模样,两眼发光,还不忘不约而同地回答上几句。跟我原来所在的地方那些追星的粉丝没有任何的区别,就是除了一部智能手机吧。原来追星是遗传的,这个我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