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知夏站在原地,和后面大厅里微笑的侍应生没什么两样,那位漂亮女郎抚了抚卷曲柔软的发鬓,很温柔地看向他。
“你好,antares最要好的朋友。”
她的口音里带着在海外长久生活后的一点生涩,郑知夏眨了眨眼,笑道:“看来我该晚点过来。”
……原来林霁还有英文名。
带着小辈参加的宴会,其实大家的目的都一样,他早就明白这默认的潜在规则,却怎么都不认为林霁也在规则之中。
郑知夏在和林霁相关的事上总有一根断掉的感官神经,和一份总是被世人称颂的乐天派精神。
“过来,”林霁用眼神示意他站到自己身边,“这位是韦明珠,成兴银行的继承人。”
女郎笑起来时风情明艳:“也可以叫我va。”
郑知夏觉得自己应该和她握手,却因为端着两个玻璃杯而显得尴尬,只好微笑点头,向她介绍自己。
“郑知夏,林霁的朋友。”
他还没有足够加在名字前面作为介绍词的身份或经历。
林霁很自然而然地接过他手里的玻璃杯,于是郑知夏和va顺理成章地握手,va笑着说:“经常听antares提起你。”
“是么,”郑知夏弯着眼,很高兴的样子,“其实我之前总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我们经常两三个月没有联系。”
林霁站在他们中间,端着玻璃杯失笑道:“怎么会?我忘记谁都不会忘记你,但有时候真的会忙到没有时间看任何的通讯软件。”
“哇哦,”va戏谑地眨眼,“令人羡慕的友情,就像夏洛克和华生,说真的,有一回antares喝得醉了,还从相册里翻出你们的合照给我看,说这是他从小到大最要好的兄弟,比手足同胞还要亲,要是你哪天结婚了,他说不定会大哭一场。”
郑知夏乐不可支地低声笑,肩膀轻轻耸动着,看向林霁的眼神亮晶晶得仿佛有水光。
“那如果哪天林霁结婚了,我也会大哭一场的。”
他顿了顿,又用很玩笑的语气说:“就跟失恋了一样。”
va看着他们,咯咯地笑起来。
“我理解那种感觉,”她说,“最亲密的友谊在分别时产生的痛苦,并不亚于被深爱的渣男甩了。”
她笑起来时很像一朵盛放的红玫瑰,郑知夏喜欢她的性格和说话方式——va是一位风趣开朗的女郎。
他们又聊了几句,林霁则靠着栏杆安静地喝茶,直到这个话题彻底结束,va跟他们微笑道别。
“那下次再聊了,antares。”
“antares,”郑知夏复述着这个名字,看向林霁的表情有些促狭,“哥,她为什么不叫你的中文名?”
“va常年生活在海外,习惯了这种说话方式,”林霁跟他解释,“况且在国外,本来就很少有人叫我的中文名。”
“那她怎么也回国了?”
郑知夏问得随意,林霁却沉默了一下,玻璃杯轻轻碰在栏杆上,发出闷闷的声响,于是郑知夏飞快垂下眼,喝了口冷透的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