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伤口的确并不致命,但却疼得要命,风流咬着牙坚持着,心中暗道:“莫非这剑上有毒,或者是自己最近很少受伤,竟然对疼痛的忍耐力下降?”

风流退后几步站定,眯着了眼,盯着眼前的从黑暗之中缓缓走出来的这个人。

面前是个清瘦老者,五十多岁,面色在火光照耀着的黑夜中看不太清,隐隐可见脸色蜡黄,颌下一缕白须,手中握着的是一把金黄色的剑,虽然夜色昏暗,但依然可见微微的金色毫光折现。

好气派的剑,然而风流却是认得此人的,这人是江湖上成名世家,与江南栖霞山庄“天南一刀”齐名的金剑山庄庄主,金无用。二人合称“北剑南刀”,据说实力还在“天南一刀”江天南之上。想到这里,风流至少松了一口气,以“北剑”的名头,又是拿的金灿灿的剑,自然是不屑在剑上淬毒的。只是伤口却疼得很,想必是剑身材质特别的缘故,定然是以纯金混合着精钢和碳打造而成,又锋利又柔韧,还金光闪闪。

那人右手握剑,双手向风流一抱拳,道:“抱歉,风流书生的名声太盛,武艺极高,连赤木童子这等好手也折在了你手下,适才我不得不偷袭得手,但无论如何,赤木童子你是追不上了,我必然要救他一命,而且今晚你我必须有一个留在这里了,虽然此刻你受了伤,我胜之不武。”

风流看着胸口被划开的伤口,不断的渗着鲜血,不禁苦笑,道:“无妨,功夫便是用来临阵对敌的,又不是供人瞻仰膜拜的,能克敌制胜就好,哪有什么胜之武不武的。只是我不知道,为何金剑山庄,素来侠义,竟也随了这白衣教了?”

赤木童子已经没了踪迹,虽然受伤很重,但风流知道,这样的人,一定还死不了,如果自己刚才去追,那他一定必死无疑。而眼前之人,金剑山庄庄主,金无用为何拦着自己去追那赤木童子?

风流不用问,这道理已是不言自明的——只见金无用一身的白衣,胸口两朵金花三道金线,若隐若现,风流知道这是堂主中的最高段位了。若是他所料不差,金无用已不再是金剑山庄庄主了,而是白衣教克金堂的堂主,克金堂顶尖的高手了。

金无用冷冷的道:“你太好奇了,枉你号称风流书生,岂不知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的道理?如果你的万贯家财被人诬告成是囤积居奇,巧取豪夺,又说你为富不仁,硬是要没收充公,再给你安一个居心不良,危害朝廷的罪名,要把你抓进大牢,你会怎么样。”

风流道:“无所谓啊,钱多钱少又如何,又不影响逍遥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