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似让她先看到最恶劣的他,之后但凡能看到他一丁点的好,兴许就能多怜他几分。
很多时候,强势只是弱者的一种完美伪装。
严庚书比谁都清楚,在他选择这条路时,他就已经不配被爱了。
可他本该封闭的内心,却蓦得闯入了一个名叫阿冉的人。
他强硬地把她留在自己身边,硬邦邦地让她亲眼看到他最不堪的那一面,逼迫她接受并且去爱他最阴暗的部分。
严庚书想让她爱着他的每一寸。
又或许说,不必爱,只要怜他即可。
他如是想着,也是如是做的。
严庚书在李婧冉面前杀了人,也把自己的过去毫无掩饰地撕开给她看,就差扒了自己的衣袍让她把他伤口处结的痂剥着玩。
严庚书把自己能给的,已经尽数给了出去,可即使他给出了自认的全部,却依旧无法像从没见过世界阴暗面的少年郎一般,把自己全心全意地给他。
他已经尽力了。
真的已经尽力了。
他曾也是恪守君子之礼、受封建礼教驯化的男子。
但在她面前,他百无禁忌。
君子远庖厨,但严庚书可以为李婧冉进厨房熬红糖水。
军中忌女子,但严庚书可以丝毫不避讳地亲手把沾了经血的床单默默搓洗了。
世俗多贵贱,但严庚书可以为了她打破这阶级礼教,请旨娶她为正妻。
严庚书可以把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浸在水盆中用胰子搓洗到破皮,可是有些事情,终究是改变不了。
他是肮脏的,手上沾满了无数老弱妇孺无辜人士的鲜血。
他是卑劣的,能宠她入骨但对其他人却从不心慈手软。
世间有那么多比他更为完美的男子。
归根结底,他已经不再年轻,也不再光风霁月。
他只是她在茫茫人海里,最次的那个选择。
当严庚书掀开帐看到满帐的温暖烛火、和烛火下的她时,他心底那一瞬的触动是难以言喻的。
那是他从未感受过的温馨,是家的感觉。
严庚书想,就算让他下一刻去死,那也值了。
坦白说,李婧冉在最后一顿饭局上表现得并不高明。
又或者说,她的表演痕迹太重了,严庚书几乎一眼就能看出她心里藏着事。
但他宁愿当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