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满脸都是问号,伊落给他认真解释:巫夷现在是双法典,一是神庙的圣典,二是大巫馆邸的法典,圣典偏重民法,法典侧重刑法,但是两者的分界线并不是非常明晰,而无论是圣典还是法典,当中都没有同性不能成婚的条款。所以,同性婚姻就是一个灰色地带,约定俗成同性伴侣可以在神前立誓,却不可以公开成婚,即举行婚礼。
阿苏南觉着很不可思议:“做啥会是这样?”
律法对同性恋的宽容程度跟巫夷的发展程度明显不匹配啊!
伊落却会错意,歉然道:“南仔,我很抱歉,我们不能有一个盛大的婚礼了……”
阿苏南却是满不在乎地挥挥手:“没有就没有吧,能够得到吾神的祝福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我还以为我们以后都要变作老鼠,完全见不到天光呢。”
伊落这才明白他的意思,笑着道:“早先夷家人生存不易,每遇大灾,存活下来的女子比男子要少很多,那个时期两个男子搭伙过日子一点都不出奇。而那段时期延续了将近五千年之久,圣典又是自上古流传下来的,没有不能立誓这一条也就顺理成章了。”
“那法典这边呢?算下来也是五千多年了,就没有一个大巫反对?”
“有啊,还不只一个,但是阻力太大,都没能成功。先不提别人,神庙首先就不会同意,”伊落冲他眨眨眼睛,“神侍当中像我们这样的可是有不少。”
阿苏南也眨眨眼睛,神庙当中的中低阶神侍是可以成婚的,但是高阶神侍却是不可以,所以大家才会跑到神庙去扎堆,是因为反正也不能成婚吗?
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原因,没想到伊落又道:“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当年的祝巫还有他们之后的前几代大巫士当中,同性夫妇可是不少,至少有二十多对吧……而且,你猜猜最出名的谁?”
“谁?”
“弥上祖巫和伊祝!”
弥上祖巫?前辈?……跟他养大的那个伢崽?……(⊙w⊙)
阿苏南彻底懵圈了。
——
虽然可以在神前立誓,但到哪里去立誓却是个问题。要知婚誓不是到神前拜拜就完了,那是要记录在案的,一式三份,一份证誓神庙存档,一份送往第一神庙保存,最后一份则是新婚夫妇自行保留,效力等同于结婚证。而这两个人一个出自名门,一个近日来名声大作,闹不好还没走出神庙就沸沸扬扬了,那可就一点都不美了。
伊落只说这事他来安排,阿苏南于是放放心心地返回月街,他在大巫邸馆的公事已经完毕,只待给月街这边的几家学馆做两天巫力觉醒就可以离开了——每月五天,三天给移民,一天学馆,一天平民,平民这边的参与者名单一时半会儿出不来,这个月的两天于是都给了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