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从他见到李自牧的那天起,他就再也没碰过这东西。
他的酒量并不好,但耐不住酒香,总想浅浅地尝两口。从前陪客人的时候,自己总是被灌不少酒,也就是那么一两口的事,愣是喝得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渐渐地也就没什么人愿意找他陪酒。
后来李自牧来了,自己似乎也没顾上喝。竹曦也不愿在李自牧面前喝醉出丑,故而也就没有碰酒。
如今“浅浅地抿了几口”,久违的酒香立刻扑面而来。只不过孙承宗还想问什么,竹曦已然听不大清。
孙承宗原本还想问问今日战场上的事,却见竹曦醉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只是强撑着脑袋在听他讲话。
就半小碗酒,何至于此?在外打仗的汉子,哪个不能来上个八九碗。
孙承宗将竹曦手里的酒碗接过,确认这只是个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小碗,无奈笑过。不会喝却想喝,当真是小孩子心性。
孙承宗索性由着竹曦躺在地上,将自己的斗篷盖在他身上,西北的夜不似白日,风是冷的。就这么待到酒过三巡,人群散去,李自牧方才找到醉酒的竹曦。
他笑着摇头:“他这人,酒量怪浅的,偏偏又爱喝。”
“这小子,竟也不说,一口便闷完了。”孙承宗也灌了一大口的老酒,醉意浮现,“可惜老了就是老了,比不上年轻的。”
李自牧知道孙承宗仍是介怀今日与阿史那颜的对决,他没能报得了仇,心中自然不是滋味。可惜他已年老,不似年轻人身强体壮,这辈子都没有可能亲手杀死这个杀害他妻儿的凶手。
李自牧宽慰道:“阿史那颜败了,也算是场赢局。今日能伤她一臂,来日便能索她一命,还有机会的。”
第92章 回家了
孙承宗摇头:“没机会了……她这次吃了亏,定然不会再有第二次。”
李自牧坐下身,将竹曦身上的斗篷裹紧了些。篝火星子噼里啪啦地往外蹦,烘得人身上暖和。
孙承宗将他的右手举至眼前,火光透过他的指缝照进他的眼眸之中。这是一双苍老的手,与他的年龄似乎不太相配。他的五指大,指节浮肿,在风沙之间磋磨了太久,渐渐地无力了。
“我跟她交手了。我的手抖得太厉害,险些连枪都提不起来。”孙承宗冷笑着垂下手,“上次与她交手,明明并不是这样的。那时我还年轻,我有使不完的力气,她十二年前杀了我的妻儿,那年她只有十八岁,毛丫头一个,如今也该是三十岁了。我老了,她怎么不见老呢?”
李自牧略微偏过头,篝火的映照之下,孙承宗的神色落寞,没了往日的精气神。明明平日里他从不见愁颜,但此时却有止不住的愁。
他到底是长辈,总支撑着一张面孔,也有累的时候。
“您……总不会老的,我们这些小辈都仰仗着呢。”李自牧挑了根枯木枝,拨弄了篝火里的柴火,火烧得更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