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归不明白他在高兴什么,却莫名的因为他的高兴而有点高兴,也跟着抿起唇角,小小的笑了一下。
于是两个人便手牵着手,一起去排队买肉夹馍。
这一家的确人气很旺,这条街上那么多饭店,却唯独这间小小的店面前排起长龙,虽然来买的大都是大学生打扮的年轻人,却也足够表现出这家店的好吃程度。
排队的时候,徐墨开口问道:“为什么忽然想吃肉夹馍?”
说实话,岑归看起来可不像是会喜欢这种街头小吃的类型。
岑归眼底的光彩柔和了些,轻声道:“我上大学的时候,经常吃。”
说来也好笑,曾经的他总觉得上大学的时候疲惫辛苦,每天都为了看不完的书和考不完的试伤神,无数次希望赶紧学成毕业,施展一腔抱负,救死扶伤,成为人人称赞的名医。可那时候的他却浑然不知,自己人生中最轻松最美好的一段岁月,恰恰就是上学的时候。
所以那时候常吃的东西,就算其实没那么喜欢,也都成了珍贵的宝物。
听他提起过去,徐墨就知道他恐怕又要想起伤心事,握着他的手不由紧了几分,低声道:“岑归……”
“我没事的。”岑归摇摇头,抬起头来看他,“我是因为开心,才想起肉夹馍的。现在的开心,比以前的难过更重要,我一直都知道这一点。”
他只是……在漫长的时间里,有点忘记应该怎么样才能开心了。
徐墨看他神色平静,就知道他明白所有的道理,便也不再多说,只是暗暗打算,以后要多了解岑归都喜欢什么,最好能哄得他天天开心就好了。
排了二十多分钟,他们才买到新鲜出炉的肉夹馍。岑归把肉夹馍捧在手里,嗅着那似曾相识的香气,只觉得既熟悉又陌生。
虽然这家店的肉夹馍,味道肯定跟他上学时候吃的不一样了,但是这种放在手里捧着的小小美味,却瞬间让他想起了那些早已流逝的青葱岁月。
如果生活能像学术那样,永远干净纯粹就好了。
徐墨轻声道:“怎么在发呆?再不吃就凉了。”
岑归回过神来,轻轻点头,什么都没说,只一口咬下去。
他吃的很慢,似乎在仔细品味每一口的味道,直到吃完一整个肉夹馍,才缓缓点头道:“……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