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过于闻名,百味绝位于黎城的城中心,修建的是几座高大的殿宇。也正因为过于闻名,时常缺些差役跑腿。
“你走吧,我们不招小孩儿。”
管事自然更喜欢跑得快,体力旺盛的年轻人。像魔鳞凡这种六岁小孩是童工不说,看起来也弱不禁风。
但实际上,魔鳞凡是魔族,尽管只是六岁,身体就已经达到强到变态的程度。
“您先别急着拒绝我,我天生过目不忘,熟知城内各方街巷路线,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地点。而且别看我人小,跑起路子来鬼得很。希望您给我一次表现的机会,到时候不满意再赶我走。”
“对了,表现的期间我可以不收您的钱。”
魔鳞凡精致的脸蛋笑起来特别讨喜,说的话思维逻辑清晰,让管事一时找不到方式拒绝。
如此年纪的小孩不读书,出来务工,看样子家中也有难处。看他牵着一个三岁的小娃娃,又是独自一人带弟弟。真是可怜……
而且反正试试又不会损失什么,说不定也能让他俩有口饭吃。
管事心地善良,最后挑眉说道:“行吧,明天你过来。”
“谢谢您通融。”魔鳞凡如沐春风的笑着,看得管事也随之一笑。
魔鳞凡最后牵着阿卿回了家,他反手关上门,抱着阿卿走向厨房。
“阿卿,知道哥哥今天带你去的地方是哪里吗”魔鳞凡娴熟的揭锅做饭,一般乔姨在外工作,就由他做些简单的饭菜将就吃。
卿长眠微微叹气,魔鳞凡做饭一般,会做的菜也单一,完全不及殇歽。他都有点吃腻了。
阿卿思考了好一会儿,摇摇头。
魔鳞凡捏了捏阿卿的脸颊,说道:“以后哥哥会去那里跑跑腿,给你赚点零食玩具钱,好不好”
乔姨偶尔会给他们买些零食和玩具,魔鳞凡是活了一千多年的魔族,心智成熟,对这些东西已经完全不起兴趣。
但阿卿则不同,他终归是一个三岁的凡人小孩,看见稀奇玩意儿开心得很,爱不释手。
除了哥哥,他最喜欢的就是零食玩具了。
“好!好!好!”阿卿一听到有玩具和零食,高兴得手舞足蹈。
但奇怪的是,卿长眠在第二天的时候,看见魔鳞凡一直陪着阿卿呆在家。按理来说,魔鳞凡不是应该去百味绝表现吗
……
百味绝的管事看见魔鳞凡到的时候,并没有多说什么。他招了很多的杂役来跑腿,魔鳞凡是年纪最小的,也是最不起眼的一个。
一般点餐的客人距离尚远,则会动用人马,而距离较近则靠杂役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