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怔了好一下子,下一秒,却陡然放声笑了出来,“有意思,好个燕长歌,有点意思!我之前还不明白,我到底爱上了你哪,现在我可算明白了!”

他的直觉,甚至可以说,他的灵魂牵引,果然是有原因的。

这哪是只软柿子,这明明就是个炸毛猫啊,还是爪子尖锐无比的那种野猫。

燕长歌抬手轻轻扫了扫自己的碎发刘海,深呼吸一口气,“你不明白,我还不明白呢,怎么会有你这种莫名其妙的人。第一次见面,就把人抓回家,而且,我们是情敌,情敌好吗大哥?”

“情敌?”

沈知行嗤笑一声,“顾丰阑,他也配?”

他不只不配喜欢他沈知行,更不配喜欢这尖爪野猫。

何况,他还妄图把这人当替身看待,他怎么敢!

“你喜欢他?”

很快,反应过燕长歌嘴里的情敌,其他意思的沈知行,忽地转手,狠狠掐住了燕长歌的下巴,逼得他不得不与自己对视。

燕长歌话里话外,把自己当情敌看待,甚至带着敌意的话,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他首先,对顾丰阑有所谓的“情”,才会把自己这个顾丰阑喜欢的人,称作“情敌”两个字。

燕长歌下巴被他掐的一痛,“放开我。”

“回答我!”

燕长歌睫毛微微一垂,“不喜欢。”

可他睫毛盖下眼眸,不敢再与自己对视的模样,却让沈知行根本不信他的话,冷言嘲讽道,“我说了,他只是把你当做一个替身。你醒醒吧。”

“而且,”沈知行顿了顿,继续道,“他那样的人,究竟有哪里是值得你喜欢的?一个会把别人当替身的人,且不说爱有几分,至少,他连尊重二字都不懂。不尊重我,也不尊重你,他爱的,只有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