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诗羽一边唱着一边拍节奏,整个人灵动极了,歌声更是像那山间的百灵鸟。
“你以前也常唱歌吗?”
“是啊,我以前可是个重量级歌手。”
“歌手?”
“这……”乔诗羽赶忙解释,“因为我唱歌的时候喜欢拍手,所以我把自己自称为歌手。”
“哦,这样呀,这个称呼很特别。”
“嘻嘻嘻……”乔诗羽尴尬地笑了笑,又说,“我平时都是躲在房间里偷偷唱,自娱自乐,唱得不好听,二哥要是不喜欢听,我不唱就是了。”
“不,我喜欢听,我觉得你唱的很好听。”
“是吗,那我以后就经常唱。”
“所以这是你第一次公开唱歌,我是你的第一个听众。”
“是啊,二哥没有嫌弃我的歌声,真是让我太开心了。”
“这样啊,但是我觉得你以后还是少唱在外人面前唱吧。”
“啊,为什么?你刚才不是说我唱歌挺好听的吗?”乔诗羽皱起了眉头。
「是啊,我也觉得宿主唱的挺好听的。」007跳出来,插了句话。
「那是,只能说霍承泽耳朵废了。哥在肉文网有个角色是个超级歌星,名字叫周俊杰,有众多代表作,比如《江南的青花瓷》,《蜗牛爱上美人鱼》。想当初我是个籍籍无名的小辈,参加了一个转腚需要付五十万的音乐选秀节目,结果因为没钱,第一轮就被淘汰了,好在后来有伯乐发掘我,这才有后来超级巨星周俊杰的存在。可惜呀,这么个励志人物却是个配角,完成了任务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