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夜里有舅娘和沈之洲住。舅娘心细,也是把沈之洲看得跟眼珠子似的,宋清是放心的。不过他回来了,今日下午去铺子里看过,舅娘嘱咐了些事情,夜里没再过来,回了白溪村。
宋清走多久舅娘就在县里住了多久,也该回家看看了。
“明儿再看,别把眼睛看坏了。坐好,我给你揉揉脚。”宋清坐在沈之洲斜对面,单手提过燃得正旺的火炉,弯下身捞起沈之洲的脚放在膝上,脱了兔皮拖鞋就揉动起来。
这兔皮拖鞋还是他去江南的路上,想起来天冷了,沈之洲洗了脚再穿布鞋容易脚凉,休整的时候就出去寻了好颜色的兔皮,请马老板娘给纳的。
没法,商队不能停太久,一干大老爷们儿里只有马老板娘一个女人家。好在马老板娘性子豪爽没多想,接了兔皮没几日就给人纳好鞋了。于是下次找到信差的时候,宋清就连拖鞋也一并寄给沈之洲。
拖鞋带着鞋跟,外面看起来就毛茸茸的,里面是专门挑的兔子腹部毛,摸起来比外面还舒服。这会儿沈之洲的脚拿出来还暖洋洋的。
沈之洲坐的是椅子,上面铺着舅娘去集市上寻来的兽皮,是几张缝合在一起的,不大好看,但是也暖和得很。
听了宋清的话,沈之洲合上书,靠在椅背上,任人把他的脚拉过去放在膝盖上,“小心点,别把裤腿点着了。”
宋清点点头,两手力道适中地揉按着脚底的穴道,“脚开始浮肿了,难受吗?”
方才沈之洲泡脚的时候他就看见了。沈之洲脸上掉了点肉,腰身却起来了,脚也有点肿,总归不会舒服的。
他一走就是三个多月,居无定所的,沈之洲又没法给他写信,他心里担心了就只能多写家书,多看书,了解了解孕期的反应。想着沈之洲可能缺什么,商队到城镇的时候他就去买,托人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