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说不说,程梦雨这家伙,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她的厨艺没有毛病。
相当相当的出众。
其实程梦雨都没有学过做饭,只是随便上网学两道,做出来的东西,就好吃的能吞掉舌头。
只能说,天赋这东西,真的不讲理。
可惜,这家伙懒得出奇,只有兴致来的时候,才会好好做一做,平时要不是从外面买,要不就是魏乐泽的老爸做饭。
魏乐泽吞了吞口水道:“妈,你不是说要把这些送给小姨么?”
程梦雨捏起一块鸡翅,边啃边道:“这不是延误了么,万一延误时间太长,就不好吃了。”
魏乐泽抬头看了看时间,的确延误了。可才延误十分钟而已啊。
魏乐泽还要说什么的,就听程梦雨问道:“你吃不吃?”
魏乐泽小朋友原本还想在劝一劝,可在眼前的晃悠的鸡翅,马上投入“血盆大口”的时候,连忙道:“我吃!”
乐璇忍不住舔了舔嘴巴,叹了口气。
小朋友啊,还是太嫩了。
什么给小姨带的,六个小时的路程,这些东西再好吃,也会损失掉很多味道。
这些分明都是在路上吃的,只是逗你玩而已。
这母子俩愉快的吃起来,鲜美的味道霸凌乐璇的鼻子。
按理说,乐璇只喜欢吃新鲜的肉。
可能是因为,这个味道在记忆中过于美好。总之,乐璇很想试试。
可惜,她现在不可能从程梦雨衣服里跳出来,跳到桌子上,然后变回原来的大小吃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