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被谁用皮鞭打了。
伤痕中间,还有好几个圆圆的黑印子。
不过,乞丐本身就好污糟。
不仔细看,根本都看不出,伤痕和污迹的区别。
阿靓猛然连连后退。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当然记得。
这些伤痕,她曾经抚摸过,亲吻过。
那几个黑黑的圆印子,她还曾经偷偷问过医生。
医生告诉她,那是未熄灭的烟头,被骤然按下去,形成的烫伤。
“阿……”阿靓连声音都在颤抖,她好半天,才冷静下来,低声问,“你是不是钟星鹏?”
连她自己,将这个名字说出口,都充满了不可置信感。
曾经,那个皮肤白到,成个人都好似在发光。
面容靓到,让全香江的师奶和少女,都为之倾倒的大帅哥。
而今,真会是眼前这个,丑过鬼的乞丐?
阿靓不敢相信。
又不能不相信。
因为她对他是最熟悉的呀。
她曾经爱了他好久。
又曾经恨了他好久。
如今,容颜扭曲,腿骨、腰骨断折,一身污糟,也挡不住那种浓浓的熟悉感。
那乞丐拼命低着头,根本不肯给她看上一眼。
他最爱美,又怎么允许,这样的丑样,被昔日深爱过自己的少女看见?
人人都希望,永存于别人心中的,是自己闪闪发亮的形象。
“哈哈哈。”阿靓骤然爆发出疯狂大笑。
她走上前一步,自那个破碗里,将自己放下那张五十块港纸,拿出来。
当场撕个粉碎。
“钟星鹏,死人渣,你都有今日?我的钱就算喂狗,都不会施舍你。”她一边畅快大笑,一边眼泪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