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尼玛丢人!
操!
林尘暴躁地撸了一把头发,闭了闭眼,想把昨晚的一切狠狠埋葬!
好不容易把昨晚令人眼红心跳的画面放置脑后,林尘赶紧从脑海里调取当下的处境。
如101介绍,他现在身处一本耽美小说里。
小说里,无论主角攻受,配角还是反派,各个都牛逼哄哄,全是颜值、能力、权势的天花板。
只有他……
妈的,是个备受欺辱,还随时会嗝屁的短命炮灰。
昨晚跟他翻云覆雨了一夜的男人,是书中的大反派顾凌云——
[反派顾凌云,京都顾氏总裁,矜贵霸气,行走的衣服架子,却洁癖到让算计跟他有丁点的肢体接触的人下地狱,冷漠又疯批。]
看到书中关于身侧男人的介绍,林尘圆润白皙的脚趾头蜷缩了下。
这尼玛是什么古言又羞耻的描述,尴尬得他恨不得原地扣出一座巴比伦城堡。
羞耻归羞耻,但事实也是事实。
数不尽的财产和权势,奠定了顾凌云站在云颠的地位。
无数男男女女渴望与他有一点点交集,可他本人宛如病态的洁癖禁欲,让他极度厌恶与人肢体接触。
这么多年来,曾经有过两位胆大不怕死的俊男靓女试图对顾凌云伸手,结果一死一残。
他完美拿下“疯批”标签。
想到这,林尘愣了愣。
他昨晚是在药物作用和为了活命下才对顾凌云投怀送抱。
但极度洁癖禁欲的大反派怎么没冷漠又厌恶地推开他,相反在他身上耕耘了整整一夜?
林尘对自己的颜值确有两分自信,但他不是没有脑子的花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