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厨师故意做难吃,而是大城市的饭菜,就真的是连猪食都不如啊——这句可不是形容词,而是陆飞英实实在在养过发财从山里薅回来的野猪一家。

不管是猪食还是最终上桌的猪肉,都比这香多了,吸溜。

再看一眼这道菜的价格,陆飞英心梗了。

冤种竟是我自己。

看来还得早日种上地,不然迟早饿死。

将绿色心情三两下吃完以后,陆飞英就放下了勺子。

“不吃了?”封彦淡淡问道。

“嗯。”

太贵了,吃不起。

他还得救发财,不能浪费钱。

反正饿肚子的感受,他早就习惯了。

封彦看着陆飞英蔫下来的毛绒绒耳朵,仿佛看见了一只垂头丧气的兔子。

“不用节省,这顿我请。”封彦递过去了菜单,强势道,“看看吧。”

陆飞英有点不好意思地摇摇脑袋,“算啦,我很能吃的。”

他其实也没有那么蠢,从封彦有“宝马”开始,就猜到了封彦不是他以为的“保安大哥”,而是富有的城里人。

但是封大哥不一样,一看就是一个义薄云天的大哥,他怎么能故意占大哥便宜呢。

“吃。”封彦不容置喙道。

“好的,那我不客气了!”陆飞英正襟危坐,吼道,“谢谢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