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不约而用地说道:“我们养吧。”

顾朝槿打开围栏走向老狗,他伸出手问道:“如果你愿意跟我们回家,就把爪子给我。”

打扫院落的仆人听见顾朝槿的话,暗自嘲讽道:陛下真是异想天开,不管是什么品种的狗都属于返祖兽,怎么能听懂兽人说话呢?真是吃人说梦。

他不赞同地摇头,扫帚扫过枯树叶堆积起来,余光瞥见惊人一幕,老狗把爪子轻轻搭在顾朝槿手上,十分通灵性地“汪”了一声。

“乖狗狗。”顾朝槿揉了一把狗头,不嫌弃老狗身上的臭味,抱起老狗。

仆人没有养过宠物,他认为没有通灵智的狗狗是傻狗,不聪明总会把家里搞得乱糟糟的,他讨厌傻狗只喜欢聪明的狗狗,阴恻恻的目光打在狗狗身上,若这只狗是他的就好了。

平日里能帮忙看家护院,看管小孩,不听话对于一只土狗来说太好办了,只需要饿上三天不给饭吃,或者用皮鞭抽打一顿准能乖乖听话。

“这个是你爸爸,我是你爹爹。”

现代社会有很多年轻人把宠物当做自己“亲生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注定,老天让他和这只老狗相遇,顾朝槿不想辜负老天爷心意,顺理成章收留下老狗。

这只狗狗眼睛和他死去的那只狗太像了,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他真的想要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和宋清风组成一个平淡的小家,养一条狗狗可以在傍晚时散步。

“汪汪汪。”狗狗声音低弱,长期的虐待让他是去太多精力,不像成年狗精力充沛,可他没有让主人扫兴,兴奋地摇着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