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家人都在忙,午饭都是自己解决的。
今天好不容易都回来的早了,就凑在一起吃了一顿晚了一个时辰的午饭。
沈氏吃着吃着就笑了:“咱们在孟家村的时候也没忙成这样啊,午饭有时候都顾不上吃。”
孟大庆也笑:“可不是,我在堤坝上工的时候那么累都是按时按点的吃饭。”
秦氏笑而不语,她不怕忙,她还想趁那个不负责的亲爹反应过来之前多多积攒银子呢。
庄子那边的稻香鱼,她一开始确实是因为铃铛想吃才买了大点的鱼苗来养的。
可铃铛能吃多少,剩下的她就可以卖给京城的贵人们,稻香鱼在这京城是头一份。
那些爱攀比的贵人,想必不会吝啬银子。
铃铛给沈氏几人一人夹了一筷子肉:“自己做生意就是操心一点,等捋顺了就好了。不过按时吃饭是大事,不然胃容易落毛病,以后咱们互相监督。”
沈氏嚼着孙女夹的肉,脸上满是笑:“好,都听你这丫头的。”
吃过一顿温馨的晚~午饭,秦大带着人回来了。
孟大庆先给几人介绍了家里主子的情况,几人见了礼,开始自我介绍。
其中会木工活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名叫赫贵。
赫贵还带着两个儿子,分别是18岁的赫名成和14岁的赫名功。
铃铛看不出他们木工活有多厉害,只是看着不如曾木头憨厚,眼里带着精明。
铃铛此刻也没多探究,人还是要相处过才知道是什么本性,只希望他们的精明不是对着自家人就好。
转头看向旁边的六位姑娘,铃铛一愣。
这怎么有个姑娘看着这么眼熟?
那姑娘明显也记得铃铛,激动的道:“姑娘,您还记得奴婢吗?之前买奶茶的时候您帮过奴婢的。”
铃铛点点头,并不熟稔的道:“确实看着眼熟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