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千以生的一身反骨,从小便有一股越见棺材越开怀的劲,越是在哪只坑里摔倒,他就越要往那只坑里跳,疾风骤雨浑不怕。

这股犟性,有时甚至会凌驾于生命至上。

看着眼前占尽上风对手被自己说得恼羞成怒,比起害怕,更多的是洋洋得意。

宋千以嘴角一撇,什么“生命来之不易”、“聪明大脑谋求活路”之类的,全被抛到九天云霄之外,气势转变从容,张口便道:

“喂!火气这么大干嘛?我说的那都是实话,你真不觉得自己好像那娇贵千金大小姐?”

一拳气吞山河砸空,吼道:“滚你妈的!你才大小姐!”

“你还真没察觉到啊?”宋千以着实被惊讶到了:“你都娇气成这样了,要不你跟那些闺房小姐们比比,看看自己像不像大小姐?”

“我师妹呢,她不喜欢你,你还死皮赖脸纠缠人家,居然还说什么:‘不管你跑去哪~我都会将你抓回来~~’这台词肉麻死了!这不就是姑娘们喜欢看的爱情小话本中才会出现的台词吗?你有经常看哦?你跟小姑娘们一样哦。”

“啊不对!”宋千以又躲过对方气急败坏的一击,一脸分析透彻道:“把你比作小姑娘不太好,姑娘们跟你还是不一样的。”

“姑娘们要脸!哈哈哈。”

“兄弟呀,奉劝你一句,不要成天脑袋中装着一大堆粉红色爱心泡泡,容易事业爱情双丢。”

厉绛延的脸特别红,不知道是被气得还是因为羞耻变红的。浑身发抖,应该是被气得吧。

“提前说好,别哭哈。本人最见不得女子落泪,猛男落泪更是得眼瞎,你可别哭啊。”

嘲讽完,憋在心里的恶气舒展开来,结局如何已经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