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气健壮和撒娇可爱撞在一起,竟是一点都不违和。
秦牧真觉得自己像是醉了酒一样,脑子有点晕乎,看自己的这个小爱人是怎么看怎么满意,都恨不能把小爱人变成个挂件天天带在身上。
陆赦最后“笨手笨脚”地给男人勉强系好了领带。
他轻轻抚平领带,满意地点头,自我肯定道:“不错。”
秦牧低头看了一眼,领带打得松松垮垮的,真能把他丑哭了好吗?
陆赦瞟了男人一眼,问道:“秦叔叔不满意?”
秦牧哪儿敢否认小爱人的手艺,赶紧昧着良心道:“只要是你亲手弄的,我都满意。”
好吧,这话也不算昧良心——只要一想到这领带是陆赦亲手给他打的,他居然还真不嫌丑了,甚至还看出了一丝好看来。所谓“丑乖丑乖”的,或许就是这样?
陆赦给男人手上的皮带也解开了。
兴许是绑得太久了,男人的手腕上都显出些许红痕来。
秦牧不是肤白娇嫩的那一款,他有着小麦色的皮肤,看着十分健美抗造。
陆赦抬起男人的手腕,轻轻亲了下手腕上的红痕道:“对不起,秦叔叔。”
少年模样懊丧,就像是一只做了错事的大型犬,耷拉着脑袋坐在主人面前,真是乖巧可爱得不行。
秦牧感觉自己心都化了。
就算少年真犯了什么错,他都生不起气来。
更何况,少年现在还不算是犯错。
小小勒痕而已,秦牧还真不放在心上。
他双手托住少年的脸颊,倾身在人家的额头上吻了下,无限爱怜地道:“没事的,阿赦。”
陆赦低垂着脑袋,可怜唧唧地给男人系皮带,那样子简直就是在说“我还是很害怕,你还没哄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