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并排走在路上。此刻天还亮堂着,来往的行人虽不是很多,但让这片偏僻的地方显的不至于那么冷清。
黎橙享受这种氛围。这时,沈临城突然停下了脚步,眉头微蹙:“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同意参与你的公司团队。”
黎橙停下脚步,摇头。她确实有过疑惑,像沈临城这样的人,应该会终身奋斗在研究室里。或许将来,会成为进入中科院最年轻的科学家。
他的目标一定也必须是坚定的。或许普普通通,成为众多科研人士的一员,或许流芳百世,被撰写编辑进教科书内。但绝对不会这么简单地被她的“空头支票”所打动。
沈临城的声音清晰而又准确地传到她的耳朵里:“因为一眼望得到尽头。我知道有无数科研人士像杨老那样,奋斗在科学最前线。他们很少能和家人团聚在一起。这条路太寂寥,我不知道我对科学对国家的热爱,能让我在这条路上支撑多久。”
“所以为了不让这种热爱消退,我选择了这条比较适合自己的路。”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有些飘忽,目光中有些些许的不确定。目前,所有人对他的期望,都是未来考研究生,进入研究所实习,最后当一名科研人士。
但他不想。
黎橙看到沈临城有些迷茫的表情,说道:“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那就坚定、毫不迟疑地走下去。让我们公司每一次推出的产品都能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
“这是每一科技公司成立的宗旨,也是科学存在的意义。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趁着年轻,干得更好。”
沈临城定定地看着黎橙,目光闪动,里面流动着炽热的情感,又在一瞬间隐匿了起来,他突然笑了起来。
一瞬间,仿若乍暖还寒,春暖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