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妈既然被告,这个男人应该也是进去了才对,没想到他竟过得好好的。
他将我带到了省市中心,巨大的楼房很是漂亮。
但是没人接受我,我掉入新的炼狱。
直到大学,我自己租了一间房子,不再回去那个勾心斗角的家。
白天我努力上课学习,晚上我就在大学城出摊卖小吃。
真的,卖小吃真的很赚钱,短短三个月,我平均净收入七千。
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
手中有了钱,我对自己也大方了一点买了两身能换着穿的新衣服。
我对自己的样貌没太多注意,平时连填饱肚子都难,没空想些别的。
但学校有很多女生喜欢我,她们说我长得帅,给我投票做了校草。
室友没上大学时就谈了女朋友,大学前的暑假,俩人还一起睡过了。
这对连都没有空仔细留意过女生的我来说,真的很震惊。
但我也很快接受,因为身边的同学十有八九都是这样的。
室友提议,说我要不也谈个女朋友,毕竟喜欢我的人,能排到校园外。
我开始犹豫。
有一个女生,肤白貌美大长腿,说话娇娇软软,总到我班来蹭课,然后坐我旁边跟我说话。
他们说,这个女生是学校排名第三的校花。
校花配校草,确实很是般配。
我想着对方是女孩子,便客气疏离了些,殊不知对方真的很大胆。
下课后,她直接凑上来要亲我,真的给我吓了一大跳。
晚上我出摊时,来了一群闹事的。
那几个同龄兄弟一句话不说,来了就砸。还有吃东西的顾客都被他们吓跑了。
他们头头说,我就是个不要脸的,抢他女朋友。
我无语了,我抢谁女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