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咱们知青点的所有人也都是这样,不仅认真读好自己的书,大家还互帮互助。”
“我想,这才是我们从清河大队社员们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品质。也是清河大队的大队长和支书愿意看到我们成为的样子。”
所有人都沉默了,因为觉得刘知青说的是对的。
没下放之前在家里或者在工厂上班的时候,他们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勾心斗角的法子,可现在在被清河大队气氛感染之下,他们一点都不想做坏事。
哪怕身体苦点累点,也比做坏事心虚要强。尤其是他们上工除了身体累点,每天跟老乡们交流说八卦闲话,看自己开出来的荒地被撒上种子一点点发出绿芽。
每次路过时那种发自内心的成就感,其实也不赖。
他们享受过、习惯了简单朴实的生活,就再也不想动歪脑筋了。
社会风气乱了,才需要人人都动歪脑筋,不择手段的往上爬。久而久之,人人都忘了初心,逐渐迷失自我。
社会风气正了,人人都可以做自己,过舒心的简单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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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县城火车站出现了几个金发碧眼的老外。
他们一出站就引起了旁人的注目。
“看吧麦克!他们的眼神都快要黏在我们身上了。”
其中一位金发碧眼带着单框金丝眼镜身穿西装,挺着如怀胎六月孕肚一般大肚腩的外国男人用一口流利的英文傲慢道:“我早就告诉了你,那群华国人骨子里就是崇\洋\媚\外的,我们这一次的收购绝对会一切顺利。”
一旁被称作麦克的人身体颀长,他拍了拍西装和大衣,面无表情的看着周围穿着灰扑扑衣裳的华国人,碧蓝色的眼里藏着若有似无得傲慢和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