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黎笙的情绪平稳一点后,岑初给他擦干脸上残留的泪水,上面还有一些已经干掉的泪痕,要等回去之后才能洗掉。

岑初爱不释手地捧起他的脸捏了捏,调侃道:“快看快看,我的笙笙都哭成一只小花猫了,你要是喜欢,我们养一只猫好不好,就叫小笙笙。”

黎笙笑着拍掉他的手,对着后视镜照了照的脸,脸都花了,也就岑初不嫌弃他难看:“养猫就养猫,为什么要取这样的名字,你看我哪里长得像猫了。”

他皮肤黝黑,一身肌肉,身材又高大的很,浑身硬邦邦的,哪里比得上身子柔软的猫,要说像,那应该也是岑初像。

岑初假装很努力的思考,然后没想出来:“那就不养了,免得到时候叫他小笙笙,我的笙笙吃醋了,我可不希望我的笙笙吃醋,估计笙笙也不希望对不对。”

黎笙耳尖都在发烫,岑初三言两语就把他迷得晕头转向,难怪当时会脑子一热答应岑初,原是有迹可循,“瞧你这话说的,怎么把我当成孩子哄,都过了那个年纪,我成年啦。”

“因为笙笙小的时候有过不好的遭遇,那以后就让我来帮你弥补吧,我会加倍对你的好,对现在的你好,对小时候的你好。

不管是小笙笙还是笙笙,都是因为有我在身边才会好。要是有时光机,我肯定穿越回过去,死活都要和你在一起。

但是时光机还没有发明出来,只能先委屈我的小笙笙了,以后有我在。”

简单的一句“有我在”,黎笙心跳加速,一度飙升到临界点,快要冲出来,他怀疑是不是自己病了。

黎笙因为姿势的原因,微仰着头,岑初正好低下头,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交汇,撞了个正着,眼里的灼热和认真令他难以忽视。

认真做事的人很有魅力,认真看人的那双眼睛,同样叫人移不开眼,多看一秒,便多沦陷一秒,有让人想溺死在其中的念头,就这样对视下去,不愿意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