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斯委实看不上这种干啥啥不行,嘴皮第一名,什么都不会,嘴皮子干架拼爹牛逼的一批的毛孩子。

以前是借着他掩盖身份,还算得上的是有几分用处,现在时肆待在他的城堡里,难保不会被国王那个老东西察觉出端倪。

他现在年纪越大,对于寿命的追求就越变态,近年来隐隐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更何况这卡密欧前些天才从海上遇到人鱼回来,老国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他一定会想尽各种办法来找到人鱼,到时候,榨取人鱼身上的一切价值,然后来追求那种虚无缥缈的生命。

“凭你?还没掌过权的小王子,这王国里的大臣,到底有几个是听你的?”

凯恩斯站在卡密欧身前几步的位置,手持鲜花,矜贵的像个在软玉红香中被人间精华养育出的风流子,可有不同于那些绣花枕头似的人物,他身上的野性,他的气势,在他的抬头的一瞬间,全都不一样了。

如果眼神能杀人,大概卡密欧现在已经死的千奇百怪,不下百次。

凯恩斯顾忌着卡密欧在时肆心里的地位,也不想在时肆面前暴露自己杀伐血腥的一面。

长花如剑,一剑斩万法。

以不变应万变,任他世间万紫千红,变化无穷,在一切的力量面前,总是虚妄。

连海王都不敢小看的凯恩斯,那里是卡密欧这等没见过世面的傻小子能抵抗的?

他的剑,用来杀卡密欧简直是屈才。

鲜红的花瓣就停留在卡密欧脖颈间喉管的位置,他不用动,也能闻到鼻尖传来的芬芳香味。

虽然闻到的味道和时肆闻到的是一样的花香,可现在的情况,卡密欧只觉得难缠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