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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婉宁毕竟只在乡下生活了几个月,就算知道纸笔费钱,可也没有把它们看得太重,既然陆尚说了可以用,她也不在扭捏什么,熟练地研了墨。

陆尚在旁边看着,哪怕姜婉宁身上穿的是最普通的粗衣,光是那份气度,便叫人觉得赏心悦目。

再对比他刚才磨墨时弄了满桌,果然,有些东西还是要专业的人来做。

不一会儿工夫,姜婉宁就准备好了。

她把着毛笔,虽已摸出材质劣等,面上也没有表露半分,她问:“夫君要我写什么?”

陆尚还欣赏着,随口说道:“就写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姜婉宁笔尖微顿,在嘴边念了两遍:“好词,这是夫君做的?”

陆尚顿时羞窘,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我哪有这等才华。”

姜婉宁想到曾偶然在书上看过的陆尚的批注,心中略表赞同。

她问清楚几个字后,抬笔落下。

大学士家的千金,自是练得一手好字。

就连陆尚这个对文化涉猎甚浅的,等看见纸上的大字后,也不禁抚掌赞叹。

然而不等他夸奖,他目光一凝,忽然把姜婉宁的手拽了过来。

他将毛笔放下,摊开她的手掌。

只见五根手指上全是细小的伤痕,有些伤得深的,至今还没有结痂,再看手背上,仍旧如此,甚至在她的指肚上,已经出现一层薄薄的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