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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再次静下来,只剩下明岁压抑的啜泣声。

明岁手指在抖,这一路沉默无声的环境,让他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拿酒瓶抡人时的手感,褪去情况危急时的下意识反应,明岁仿佛又闻到了那股浓稠的血腥味。

腥气与酒味交融,溅到指尖时还有些余热。

这是明岁二十年来第一次伤人。

哦,不对,伤的不是人,是个傻逼。

他一阵阵的颤,细瘦的肩背弓起,有冷汗溢出,粘着雪白的衬衫,显现出一片瓷白柔润的肤肉。

鸦羽般的眼睫也浸了水汽,湿淋淋的垂着,直想吐。

盛闻耐心的抚着他的黑发,力道轻缓,像在安抚一只受了惊的小猫。嬿衫停

他对明岁一向纵容,小时候明岁受了委屈,谁的面子都不给,只愿意坐在盛闻怀里哭。

长大后,原先的雪团子日渐抽条,不愿意再被当作小孩,哪怕委屈了,也只敢埋在盛闻怀里偷偷掉两滴眼泪。

盛闻指腹粗粝,年轻时在军中历练,作风冷硬干练,摸过枪,也去过维和部队。

因此一双手并不养尊处优,骨节粗大,虎口处有厚茧,却充满稳重的力度,令人安心。

他沉声笑着,哄着明岁,语气似在感慨:“我们岁岁受委屈了。”

“……才没有,”明岁没抬头,这种时候也不愿意被小瞧了,倔强地说:“是张枫群被我打进医院了。”

盛闻又笑了,掌心稍微使个巧劲,月色下,明岁便被托着下颌抬起头。

他狐狸眼还浸着泪,眼尾洇湿桃花瓣般的粉,雾蒙蒙的,水光潋滟,唇瓣也被自己抿的深红,鼻尖秀致,乌发狐狸眼,秾丽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