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不用去了,我刚从那来。”
——“茅厕有人?”
——“排着队呢,等会吧。”
杜雪衣换了身卢府下人的石榴裙,听到这番对话嘴角不自觉一扬。这倒不是她做的手脚,细究起来还是李征鸿的手笔。
婚宴上采买的酒乃是今年京城最盛名的天山雪,但其实这天山雪是李征鸿打仗时在军中最爱喝的酒,雁翎军上下平日里皆以它代水来喝。李征鸿大破匈奴后,声名远扬,成了家喻户晓的大英雄,而天山雪也因是镇国大将军最爱喝的酒,自此在京中风靡起来,甚至不少人以其来彰显自己的品味和爱国之情。
不同于大嘉朝民间常饮的酒,天山雪奇辣无比,只消一口喉咙便如烈火灼烧一般,若再加上杜雪衣的两个大菜,普通人定是很难吃得消。
后厨剩些无关紧要的小菜,柯为和已经安排人顶替了,此时杜雪衣旨在寻人,低调地穿梭各个酒桌之间。
席间众人觥筹交错,其乐融融的,吟诗作对的,阿谀奉承的,耍酒疯的,嘈杂又混乱,其中不少是曾经的老熟人,有的飞龙乘云荣光满面,有的风采依旧,有的饱经风霜沧桑不已,有的早生华发。但,全都不认得她了。
绕到主桌附近时,杜雪衣注意到一个矮子,其身上气质在席间显得格格不入,他一身粗布麻衣,身上什么配饰都没戴,毫无儒雅之气,反而充满了市井气和烟火气,正满脸堆笑吆喝着与众人碰杯。众人竟也对他十分客气,而且光看座位,亦能看出此人地位不凡。
京城里居然有这般人物,杜雪衣正想着,突然感受到李征鸿从遥远的角落投来的灼热目光。
准确来说,他盯着的是自己的手,杜雪衣低眸轻轻拉了拉袖子,遮住手背上的一道烫得通红的疤。
就这么一会的功夫,杜雪衣险些撞上迎面而来的锦衣男子。
这身影杜雪衣只消一眼便知道是老熟人——此人正是这次众人设计的主要对象,高太尉之子,高莺莺的长兄高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