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迟樾发现,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他那时候还不到三十岁啊,人生那么漫长,他真的再也见不到阮烟了怎么办?
他害怕,恐惧,悲伤,所有情绪交织,心脏痛的受不了了。
他把别墅的人都支走了。
当晚一把火烧了自己的住宅,而他与火相融。
火蔓延到身上的时候,简迟樾想的是,你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可答案是……如果没有阮烟,他觉得,活着比死还可怕。
他什么都没有,从小到大没有过陪伴,小的时候被家中保姆虐待,长大后依旧孤苦伶仃,赣城首富的儿子并没有那么好当,因为他没有感受过任何爱意和陪伴。
好像生来就该是自己一个人。
直到阮烟的出现,治愈了他所有的不快乐。
主楼不再空荡荡,吃饭有人陪了,也有人会跟他拌嘴,阮烟尽管身上带有血友病,却依然总是对未来充满希望,她身上有股力量,牵引他,吸引他,让他觉得自己与她是一体的,他再也不想跟她分开。
孤独惯的人,一旦出现了陪伴,那陪伴他的人就是不可替代的。
他好喜欢她啊。
真的好喜欢她。
他知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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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迟樾的梦清晰的要命,连火触碰到肌肤的灼烧感都略显真实,他终于惊醒,寒冷的冬天竟然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坐起身,捂着闷痛的胸口,视线看向落地窗外,无比确信,梦里的真实。
之前的梦都是零零碎碎,难以拼凑在一起,这一次全部拼接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