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臻首微垂,仿崖壁色的吉利服顺势落下,土黄色的破烂布料盖住悬崖上的外来物,只余一抹圆润的镜头。
今天薄雾蔽日,倒是不怕反光。
镜头对上声源处,崖洞上沿突出,挡住大半段的铁索桥,年久失修的桥面波浪般起伏,欲掉不掉,下方有着距离桥面几十米高的暗流,看得人心惊胆战。
一辆灰扑扑的吉普驶进镜头,这吉普似乎八百年没洗,原色已经看不清了,却别有一股积年风霜的韵味,很对乔司的怪异品味。
乔司的座驾是一辆银色吉普,之所以买这个颜色就是喜欢那种脏脏带磨砂的质感,开车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侠客浪子,专为打抱不平。
中二病十足。
鹿城烦自己总想起乔司,凝眉专心观察敌况,可高倍镜过于清晰,那吉普的灰随着浪桥起伏,似乎要扑上镜头,她下意识想去擦擦镜面,秀窄的手指还没来得及伸出去,一只泛黑的手夹着烟从车窗伸出。
鹿城一怔,连忙调整角度对准那只手。
手的颜色分层,黑黄下是浅褐的底色,不似印象中的白皙干净,夹烟抖灰的手势娴熟老练,怎么都不会是那个人。
可高倍镜下连灰尘都是真实分明的,那只被血污和太阳磨砺过的手掩饰不了曾经的伤痕。
指节上的黑有细微的错层,一点点勾勒出鹿城熟悉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