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总让我忍不住想要弄哭你。”江名昱如实说。
这个女孩子是从她24岁就注意到的,一直到现在变成了一个女人。不知道的人总以为她这样外表下,一定是颗难以靠近的冷心肠,但其实并不是,沈知杳是很温柔的,只有破开了那层冰,才知道她的内里有多温暖。
以至于到现在,她腻了,她离开了,也时不时想要回来看看她,不想要别人得到她。这很自私,江名昱明白,但是她并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是错的。
“别这样,会让我想吐。”沈知杳如是回答。
“好吧。”江名昱完全不在意,她只是拎着自己的墨镜耸了耸肩,然后带上,启动了车子。
“最近公司里忙不忙?”不聊感情,聊工作总是可以的吧,江名昱笑着问道:“最近在做什么项目,有没有什么人欺负你?”
因为同属于房地产行业,江名昱对沈知杳的工作还是很了解的,在行业里,她是大前辈,有着她自己的专业,她从来不是那种混吃等死的富二代,相反,她雷厉风行,眼光毒辣,在那群五六十岁父亲级的老油条里混得风生水起。
这也正是当初能够吸引沈知杳的主要原因。那时候的江名昱,帮了沈知杳很多,直至现在,沈知杳时常记起的时候都会想,这究竟是江名昱出于真心的提携,还是不过把自己泡到手的手段。
“只要你不来,没人欺负得了我。”
“也是,你都二十七了,又那么聪明,应该也不会因为被为难哭鼻子了吧?”
沈知杳:“”
江名昱在调笑沈知杳当初做项目的时候,当然要怪也怪那个项目上的负责人实在太差劲了,不然也不会派一个区域领导专门到地方去盯项目了,沈知杳一个刚毕业一年多的新人哪里能顶得住那些废物的折磨,在广告策略例会上,被骂的直接红了眼。
江名昱那是第一次参与例会,看着乙方的小朋友被欺负,也生出了几分我见犹怜的意思。当然她后来也亲自接过了对接的适宜,把手底下的废物换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