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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怔怔地看着那三个字。

高一的时候,她上课总是出神,等回过神时,面前摊开的课本上已经写满了薄时月的名字,或凌厉,或娟秀,或潦草,带着最真切的爱慕与悸动。

写得多了,薄时月便也成了她写得最好看的字。

所以与薄时月同班之后,当事人总是纳闷,为什么她写这三个字的时候,与别的字都不一样。

南熙笑而不语,从不曾说过她写过千遍万遍,只骄傲地说:“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咯!”

薄时月便会冷下脸,不许她再说这种话。南熙乖乖应是,隔几个小时又故态复萌。

这样的游戏,整个高中不知玩了多少次,依然乐此不疲。

她以为自己忘了,可肌肉记忆还记得,她多么喜欢薄时月。

“练字呢?”阮菲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哼道,“写个贺卡而已,至于嘛,难道你还在乎她?”

南熙毫不慌张地答道:“当然在乎了,她现在是我金主。”

阮菲拍拍她的肩,叹口气说:“骗骗姐妹可以,别把自己也骗了……后面忘了。”

南熙又白她一眼,哪来的显眼包!

终于觉得自己的字拿得出手了,写什么又犯了难,她索性去搜索贺卡祝福语。

阮菲一边剥橘子一边出主意:“不如写‘我也爱你’,保准她高兴,一掷千金。”

什么馊主意。

南熙没理她,想了又想,最终提笔写道——

to薄时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