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灌墨水时,我试了一下,你那支都不好写了,换这个吧。”芝荔微笑着说道。
笛飞一面接过钢笔,一面笑道:“那根笔还是在英国时候买的,很多年了,可能是里面锈了,也确实该换了。”
待她细看芝荔给她的笔时,却发现是一支十分很高档的犀飞利钢笔,笔身是高档的黑色,笔帽上面还刻着四个字:“蒹葭苍苍”。笛飞笑着说:“阿姊有这么好的钢笔,怎么却从不见你拿钢笔写字呢?”
芝荔笑笑道:“这还是当年刚刚流行钢笔的时候别人送的,我用了几下,还是只用得惯毛笔,也没怎么用过,应该挺好用的,你拿去用吧。”
笛飞一愣,细看这钢笔,笔帽和笔尖是全黄金的,而且刻的字也很工整,应该价值不菲。芝荔一向只喜欢用毛笔,是什么人送了她这样一支笔呢?
笛飞疑惑地问道:“是谁送的啊?阿姊还这么不远万里的带到重庆来。”
芝荔愣了一下,有些尴尬地掩饰道:“老朋友了,早就没有联系了。”
笛飞心中泛酸,芝荔从来追求者极多,哪怕嫁进了苏家,苏老爷子偶尔带她出门赴宴,都能引来一众旁观者,不过芝荔一向并不把那些人放在心上,别人送她东西,她能推就推,推不掉也不过是随手放着而已。怎么会单对这根钢笔能这么用心?居然会把一个不用的东西不远万里带来重庆。况且这‘蒹葭苍苍’四个字很呼应藤芝荔的名字,一看就是有人用心写的。笛飞心中泛起阵阵酸涩,却也没有发作,依旧对芝荔微笑了一下。
“我是觉得一路跑来重庆,这根笔值些钱,万一路上有什么事,还能把它卖了换钱应急。你看那法币一天一个价,还是手里有些黄金、银元的踏实,你不要乱想啊。”芝荔看透了笛飞的想法,柔声道。
笛飞想了想,只得点头接过,随手插入衬衣口袋,可是面色依旧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