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花样是她绣上去的,是她养的猫儿,那只叫薯条的金渐层。
不过毕竟是不常接触针线活的现代人,她手艺不精,似乎绣成了一个大胖橘。
她本还打算要回来重新绣过呢。
她笑起来,视线将要收回时,又隐隐察觉不对劲,伸手将那手帕扯出来看。
那方白锦上,有一朵醒目的血花。
“哎——”
锦摇光想伸手夺回,无奈被按住了肩膀站不起来——虽然就是站起来也够不着。
于是她只得偷眼觑着唐书哉愈渐难看的脸色,委屈巴巴地替自己辩解,
“我打狼王时候也贴身带着,结果就不小心染上了……我真的洗了很多遍……”
是洗了很多遍。
锦缎这种材质娇贵极了,不可用力揉搓,所以其他都保存完好,唯独那一抹暗红,周围都是难看的揉搓痕迹。
唐书哉仍一言不发,心里有想要撕毁这手帕的冲动。
一看到这血色,就令她想起当时那穿胸而过的狼爪,还有滴落在她脸上的锦摇光的鲜血。
无不令她窒息。
只是……
“爱人首先要尊重。”
莫默的话言犹在耳。
于是她低头看了眼锦摇光。
锦摇光也正抬头看着自己,皱着眉一脸恳求:
“把它留下来吧,我就喜欢这个……这是你给我的第一个东西……求你了……”
委屈的小狗怎能会使人舍得硬起心肠做恶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