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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吏部与御史台联合上奏,于各府衙开展三年一次的冤假错案清查。

而各府衙卷宗如山,清查艰难官员难免怠惰,为提高办事效益、鼓励新上任的官员,吏部与御史台制定出奖赏之策:

若能清查出三件以上冤假错案,将计入来年官员考核绩效,升阶品一级。

此条例通过门下省寇侍中审查签署。

圣人批阅后,准了,另下批注提醒,此事不可矫枉过正,以免朝臣们借机相互攻讦,铲除异己。

诏令下达,寇侍中审查之时抹去了圣人的批注,随后分发至各府衙。

此诏令一发,立即在各府衙掀起了一场狂风暴雨。

胥姜美滋滋地拿着转籍文书自府衙出来,正碰上来传令的诏官,连忙躬身避让,随后骑驴往国子监而去。

她还要拿着文书去国子监登记造册。

近来买卖清淡。

主要原因是万卷楼开业,引走半数以上的客流。另外则是‘田假’之期将近,各书塾学子要回乡农忙,来买书、借书的人自然就少。

不过胥姜正好可借此时机,将书肆与自己籍册文书办理好,以免夜长梦多。

登记造册之时,宋学录告诉胥姜,因她身为女子,书肆地契又属于个人,所以她与书肆的籍册虽转入国子监,可国子监只对其行监管之职,买卖损益一概不由国子监负责。

除此外,书肆得无条件承接国子监派发下来的刊印差事。

又因国子监对胥姜这般情况,并没有专门的监管条例,遂将书肆并入外聘工匠监管章程,不以国子监正式刻官发俸,而以刊印书籍册数来结算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