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常他只看到了数字,如今却看到了人。
当年杀那丰云王,导致他全家一百余口全部死了。在那时的他看来,杀丰云王是目的,一百多口人也是目的,目的达到,万事大吉。
可是他从没想过,这一百多口人,人人都是那坏人,人人都该死?
杀那宋禾,最终虽然成功了,但并非万无一失。若是那翡翠没有被马贼捡到,若是被一个百姓捡走了,回家也坐在灯下看,那百姓岂不是枉死?
在他四十年在处事司的生涯中,他总能达到目的,可是目的后面的代价呢?
杀一个人,枉死几个无辜的人是经常的事,好像当时也没人在乎。
在大行王朝看来,这属于“可以接受的代价”。
在处事司,在刘丰看来,这属于“最小代价的代价”,只要那代价的数字够小,便可以接受。
可是,真的能够接受吗?
大行王朝破败之后,他从京城逃出,一路上看见了多少灾民,多少穷死饿死的百姓。
可是反过来想,大行王朝一垮台,当年的皇帝皇子,是否也成了灾民百姓,此时他们还能够为杀一人而付出一些“可以接受的代价”吗?
此时再看,谁的命更贵,谁的命更贱?
好像是一样的。
那么如今,若是用黑火的手段。张名堂在席间看到一个竹筒,灯下仔细研究,他自然会死,可是会不会炸到旁边的人,旁边的人是否该死?
若是用毒药毒死张名堂,可是吃那乌龟的人就个个该死吗?那些跟着他打了几年仗的人,只为了图生存而生存下来的人,就因为吃了一口乌龟肉,就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