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大爷家的狗丢了。
这消息传出来,惊动了一整条衖堂的人家,闻声无不扼腕叹息的。原因无他,大爷家里的那条阿黄实在乖巧得讨人喜欢,华夏细犬,个高脚长又威风,脾气温顺到可以供别人家的小孩骑大马。平日里就蹲守在衖堂口,维护的是一整条衖堂人家的治安。还知道认人,大爷说它有灵性,指不定是他那个战死的儿子投胎来继续尽孝的。可如今狗没了,大家都很难过,两天不见影,有人跑去安慰失落的老爷子,说没准阿黄出去撒欢了,过两天就会自己回来了。
里斯听了不尽然,觉得这狗是肯定回不来:“年关将至,偷狗的人很多。这狗已经两天没回来,应该是被药死了。”
他性情冷漠,在此定居十来年也不见得和谁走过亲近,是人是畜生都一样。反倒是来了不足俩月的庚姜在街坊邻里混了个脸熟:“药死了?啊,为什么!阿黄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偷阿黄?”
里斯淡道:“大概是看它身上肉多吧。”
庚姜摇摇头,沮丧兮兮:“唉……幸好我们家小红聪明,出门瞎跑还记得到点按时回来吃饭,脾气也不好动不动爱蹬人,谁都近不了身。”
署丞大人闻言嗤了声,“姬无常那家伙要知道你给他的汗血宝马取这等俗气掉渣的名字,非气死不可。”
彼时庚姜正在案板上徒手捏兔子,黏糊糊的面团和了水,再裹一层面粉作隔离。忙活半天捏出个四不像,只能说他想象力太过匮乏,霍阗把柴火往灶里一丢,负手佯佯凑过来瞧成果,瞄了两眼后忍不住发出嫌弃的啧啧,索性出手把案板上的上古神兽拍扁了让人重做:“叫你揉馒头,又揉到哪里去了?一只兔子两只耳朵,你又捏出个甚么,嗯?哪有兔子脑袋上会劈两道岔的?”
“中间那个是尾巴!”
“放屁,哪有尾巴长在脑袋上的?”
“……我又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