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菜色还是很地道的,地道的普通百姓的味道。
原来食物也可以有着自身代表的味道,那种味道是流年无法留住的东西,在被无限地放大与凸显后所具备的一些痕迹。
“在大学的时候,我和他常来这儿。”
我没有说是谁,但是我知道方慕白知道。
“接着说,我在听。”
“那时年少,那纯白色的象牙塔总是让人把一切想得格外美好。”我喝了一口酒,用着特别文艺的腔调说道。在怀念过往的美好时,人们总喜欢用一些美好的词汇与略带羞涩的语调。
“包括爱情。”我放下酒杯,轻轻叹道。
“爱情……”方慕白重复着,端起酒杯一口干掉。
“是啊,爱情,多么美好的字眼!那个时候是真的爱了,爱得死去活来,爱得以为这个世上只要有爱便没有什么迈不过去的。”我眼神迷离地看向远方,仿佛又看到了那棵合欢树,少年穿着浅色系的t恤,手捧着一本英文原版书,向我看来。我站在另一株树下,鼻翼间是那好闻的味道,袅袅不散……
“方慕白,你一向聪明,你帮我想想。你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我还是忘不了他?不是说,任何记忆、任何伤痛在时间面前都会变得淡薄起来,那些以往的悲哀欢笑应该会随着时光变得更加清浅啊,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这么难过?这里……”我拿着酒杯的手比向心口,“这里怎么还是这么疼?”
方慕白轻轻抚着我的头:“是你太傻,也太执着。你放不开,那些过往你偏偏要死死地抓着,就连时光你都要跟它赛跑。”
“不,你说错了,不是我太傻,是我太自以为是了。一开始是我不想放下,但我不想和别的女人一样死缠着不放,我想要成功,当有一天和他站在同一个位置的时候,我高昂起头告诉他:韩陌,当初的你是多么错误!我的心中其实一直埋着一颗怨恨的种子,呵呵——没想到我竟然如此狭隘。我一直都在恨啊!那浓烈的爱情无法散去,我只能让它变成恨,只有同样强烈的感情才能够再支撑我走下去。所以我融入他的圈子,我让他忘不了我,我让他总能看到我。不是都说人是犯贱吗?当初的人和事在失去之后总是格外珍惜与后悔。我能感觉到他心中对我还有感觉,是不舍、惭愧、怜惜、余情未了?不管是哪种,但是足以让他过得不痛快。我在他最痛苦的时候挨着日子、吃着馒头咸菜与他一起挺过来了,在他到达这个地位的时候却要黯然离去,退出他的世界,让他如此安心地继续生活,他凭什么?但是,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在经历了这个圈子里的那些虚伪与贪婪后,我真的觉得累了,是真的想退出了。只是今天……今天看着这个男人,他如此优秀,还和那时一样,绷着个脸往那一站就能得到所有的目光与赞叹,这样的男人就算我不爱了,却会再爱上,我控制不了我自己。如果韩陌不是韩陌,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早就放手了,心也早就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