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裴央只好踏进纽约地铁。
像是一场圣洁的洗礼,满地匍匐的黑得发腻的口香糖、四处逃窜的油光蹭亮的大老鼠、扑面而来的酸腐汗臭、蹲坐在角落被腐朽的毛发所掩埋的流浪汉肆意露骨地打量她的目光……
裴央差点儿没当场哭出来。
臧应红踏着双猩红色恨天高,个子依旧不及裴央高挑。可二人站在地铁车厢里,她却滔滔不绝地数落着裴央,先赢了气势。
“宾馆住不起,行李你倒是带得全?”臧应红放开地铁把手,猛地搓了一把裴央珍珠色的水貂皮坎肩,“三个 30 寸的箱子,光是装你的皮草都不够吧?还有我说,你爸给你留的信托呢?你不至于真穷成这样吧?你爸难道是良心企业家吗?”
裴央幽怨地瞥了她一眼,“我有两个信托,但是都得第一个孩子出生后,每年才会自动给我寄钱。日常用度,都是沈亦在……”
臧应红嘴巴张得老大,打断她:“老头也太狠了吧?催生催育这一块还是你们有钱人会玩。”
“唉,谁知道会忽然变成这样……”裴央哀怨一声。
爸爸出事的时候,定是想着有沈亦在,家里总归能好好的,他一向最是信任沈亦。思及此,裴央抿了抿唇,脸上难得浮出一丝清冷的意味。
“一副好牌被你打得稀巴烂。”臧应红连连摇头:“回到六年前,瞧瞧自己这外型、这家境,哪是沈亦能攀上的?”
裴央轻叹一口气,这种话她实在是耳朵都听出茧来了,不论他们身处何地,总会有人提醒沈亦,娶着裴央是他天大的福气,祖上都得烧高香。
说他们不般配。
说他是赘婿。
说他和裴央在一起,是既谋财,又图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