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其琪把男生称作被害人这件事上。
这词用得并不严谨,因为被害人在刑事法中有特殊的含义,指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但很显然南旌这个案子不会被定性成刑事案件。
唐秋水引出一些有趣的问题,几个实习生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对哦,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
“那可以构成强制猥亵啊,这个可以是女对男。”
“可要是两个人你情我愿呢,就不构成强制。”
“而且男生的年纪很尴尬啊,15岁,刚好过了14,又不能推定没有性同意能力。”
“……”
他们正在说的这些专业术语,都是唐秋水曾经最熟悉的,可惜她毕业之后已经很久没机会使用了。
时简快忘记自己学的是刑法,唐秋水又何尝不是,她现在的工作内容和刑法半点关系都不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