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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闻昔在酒精的作祟下倒床就睡,但睡得很不踏实,他梦见自己从高处一直下落,但同时他又不想着地。他记忆中,母亲将他从楼上扔下去的痛深入骨髓,皮肤被树枝划破的伤疤留下一道道泛白的痕迹。

梦中失重的感觉,让他的心被死死地揪着,悬在上空。

付斯礼一整晚都没有睡着,这是他在朗闻昔家中的第一次失眠,不是因为噩梦,而是瑟缩在墙边睡着的朗闻昔。

付斯礼转身看着背朝自己的朗闻昔,街灯昏黄让不开灯的房间陷入了一种迷蒙的黑。付斯礼能清楚地看到朗闻昔漏在外面的后脖颈,因为太瘦的原因,颈曲的椎骨清晰可见。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触到了朗闻昔的皮肤,冰凉、细腻、带着少年的坚韧感。

付斯礼咽了咽口水,心跳的频率再不断地加速,连自己呼出的气息也变得炙热。

他连忙抽回手,将自己捂进了被子里,这次他清楚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好像每一次的跳动都在提醒着他,他好像‘喜欢’上了这个少年,他对他有了冲动。

当他再一次从被窝里探出头时,身体已经不受控制地向着少年靠近了一些,他轻轻地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在没有任何回应后,他用尽了所有的勇气,轻吻在了少年的后颈。

在那个容易迷失于爱情的年纪里,付斯礼以一个窥视者的姿态,看见了自己内心羞于启齿的迷恋与渴望。

他无法服从自己的内心,又败于世俗的伦理,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无法忠于自我的懦夫。

他自食噩梦的恐惧,回到了那个让他全身都为之抗拒的家中。

朗闻昔像个蒙在鼓里的傻子,他在不知所措中回到一个人的生活。